三、歌唱者與鋼琴伴奏者在合作中的平衡與統一
筆者認為,正確把握鋼琴伴奏中人聲與琴聲、旋律與伴奏的平衡統一是研究鋼琴伴奏中對比、平衡與統一的保障,恰當處理鋼琴伴奏中的獨奏部分與伴奏部分是研究鋼琴伴奏中對比、平衡與統一的關鍵,而這一部分的論述既是筆者對學習與演奏鋼琴伴奏的經驗總結,也是對于本課題研究具有實踐意義的一部分。
聲樂鋼琴伴奏與聲樂演唱是兩個獨立的表演專業,在各自的領域里有各自的專業內容和專業技巧。但在舞臺實踐中,這兩個專業都不能單獨進行、單獨完成,需要兩者相互配合,共同合作。單獨的聲樂演唱與單獨的鋼琴伴奏都不能表現完整的聲樂作品,而只有兩者合為一個整體時,才能共同詮釋音樂的美,共同達到和諧統一,如同任何事物都具有矛盾的兩個方面——對立,又相互統一。
1、雙方要樹立協調統一的藝術觀
任何一首獨唱歌曲在尚未寫完伴奏樂譜之前,應該說還不是一個完整的作品,或者說該作品還未完成(無伴奏合唱除外)。也就是說歌曲和伴奏是完整聲樂作品不可或缺的兩個部分。在合作中,鋼琴伴奏者如果不認真分析伴奏曲譜怎能知道自己的演奏在整個作品中的作用,不仔細聆聽演唱者的演唱又怎能給歌唱者有利地烘托,使作品的魅力得到充分的再現。同樣,演唱者不仔細分析伴奏譜,就不能很好的與伴奏交融在一起,也就不能使自己的演唱達到完美的水平。所以,當演唱者和鋼琴伴奏者都樹立了協調統一的藝術觀之后,二者才能本著對藝術負責的態度,在合作過程中更好的形成最大程度的和諧統一。
2、日常練習合作中的和諧統一
①鋼琴伴奏與聲樂合作之前的準備工作
在與聲樂演唱者合伴奏之前,合作雙方須單獨準備,為在合作中兩者達到和諧統一打好基礎。此時,鋼琴伴奏者應盡早從演唱者處獲得陌生的伴奏譜,以使自己從容計劃安排好時間。拿到曲譜之后,鋼琴伴奏者要較全面的了解作品的風格、體裁及各種音樂要素(調式、調性、速度、節奏、歌詞等)。然后是伴奏者把伴奏部分充分練習好,熟練程度以達到能自彈自唱為宜。如果有條件的話最好能聽一下音響資料來對作品進行進一步的掌握。
②與聲樂演唱者的合練
合練時,一般是聲樂演唱者先提出對作品速度、氣口、反復、自由處理的要求。伴奏者應對演唱者提出的地方用筆做明顯的標記,以便合作時能夠準確記住。第一遍合伴奏時,雙方通常都想放慢速度從頭至尾先過一遍試試看,使雙方均獲得一個完整的印象,都能對對方的風格有個大致的了解。再次合時,如果伴奏覺得有問題時,在確認自己對音樂的理解和處理有說服力時,要敢于提出自己的觀點,與演唱者進行積極友好的討論,以確認誰的處理方式更符合音樂的風格或更具表現力。當伴奏者遇到不清楚的地方時(比如:歌劇的人物、故事情節),一定要向聲樂演唱者虛心請教,并查閱相關資料。
雙方有最初的數次合作基礎后,應積極進行細微的加工處理,投入自己對作品的理解。這時應把初練沒有把握的地方進行重點練習,比如前奏、間奏與聲樂的銜接,節奏和速度復雜的地方等。而且伴奏者須時刻提醒聲樂演唱者要互相傾聽雙方,最后達到心領神會的地步,使雙方的演奏及演唱逐步默契相融、和諧統一。
在整個合伴奏的過程中,如何與演唱者配合是很重要的問題。這需要我們很好地熟悉歌曲,熟練地掌握伴奏譜,然后處理好與演唱者的氣息及樂曲的句法關系。在伴奏時,不能只盯著伴奏的那兩行譜,而要能夠同時看三行甚至更多行譜,否則很難與演唱者很默契的配合。有些“過門”在演奏時要給演唱者相應的提示和必要的氣口,使其準確地進入。如例3中(舒伯特《鱒魚》)我們在演奏第一、五小節的第二拍的前半拍時就要稍微等一下,給演唱者一個提示(氣口),從而保證在伴奏后半拍時能與演唱者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