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蘭
(沈陽音樂學院舞蹈副教授 民聲系形體課教研室主任)
內容提要:
“舞蹈形體訓練”是表演藝術審美傳達的重要途徑之一。作為高等藝術院校聲樂表演專業的整體學科來講,長期以來在"舞蹈形體訓練"課的作用與設置上缺乏一定的認識,而從實際的教學中就能反映出聲樂表演專業表現能力的單一和乏力。因此,本文對于“舞蹈形體訓練”課的教學目的、實際作用和認識略做闡發,同時就編寫科學、系統和適用的相關教材、教學大綱方面,結合自己多年來在此專業上的經驗與思考,提出一些建議與構想,其目的是使聲樂表演專業在藝術表現上更為完善。
關鍵詞:舞蹈形體訓練/認識與目的/義教材內容
內容類別詞:舞蹈藝術
任何從事表演藝術的人,都熟悉這樣一個帶有共識性的表演規律, 即任何“感情外化”的過程,都需要依持于表現者的心有所感、情有所生、神有所動、聲有所涌、形有所示這樣一系列心理抒發的內在要求;同樣,所有內在情感在進入表演屬性的范圍當中,也必須通過相應“得體”的釋放形式才可以獲得較為完美的體現,所謂“神形兼備”、“水乳交融”、“聲情并茂”,應該就是這種表演規律的最終結果,同時也是藝術表現的最終目的。不言而喻,在高等藝術院校表演專業的教學過程當中,對于藝術表現規律的認識也早已被人們所認同和重視,對于學生在修業期間的主科綜合表現水平與修養的培養,已經成為評價學生專業技能程度的核心內容之一。因此,近些年來,在高等藝術院校的表演專業中,相繼開設或日益加強了諸如“舞蹈形體訓練”和“戲劇表演” 等課程,甚至在一些院校的演唱專業當中還將其確立為專業必修課。
但是,從實際現狀的表現和反映來看,由于受到社會分工更為細化等諸多大環境的影響,在相當一部分院校的表演專業當中,始終存在著各學科、各門類相互之間彼此使用獨立的教學體系和單一的教學評價標準,并且已近乎形成了一種專業觀念,這種帶有所謂“約定俗成”的體系、標準和觀念使得“表演”這一藝術概念帶有一定的簡單化、片面化。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所培養出的學生,其藝術表現能力上所反映出的缺陷,往往總被認為是在專業表演之外。因此,盡管學生在專業學習上付出許多努力,但實際效果卻不夠理想,這一點,僅從近幾屆的中央電視臺青年歌手電視大獎賽中,在部分歌手所帶有欠缺的綜合表現中即聲形相脫節以及專家的相關評價中就可得知一二……
因而,全國高等藝術院校聲樂表演專業(如美聲、民聲、流行、音樂劇專業等)均設置舞蹈形體這一課程,主要針對學生在表演中演唱、情感、肢體表達相脫節的現象進行彌補,這也正是本課程設置的意義所在。早在中國原始社會中的“樂舞”就是舞蹈、音樂、詩歌“三位一體”的綜合藝術表現形式。可見,遠古時期的人類就已經開始以“整體美”來體現情感的認可與追求。筆者認為舞蹈形體教學應以“三位一體”的訓練方式為核心,實施具有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規范性的教學理念與模式,令不同聲樂表演專業的學生各取所需、各盡所能,從而使學生達到“聲、形、情、韻”完美融合的藝術境界。鑒于此,筆者結合多年來在高等藝術院校聲樂表演專業開設和教授“舞蹈形體訓練”課的教學經驗與感想,提出一些自己的構想,并且僅就“舞蹈形體訓練”這一課程和其在學科建設中所存在的一些具體問題略做闡述,目的是想通過對這一學科的建設與發展,來充實與完善聲樂表演專業學科教學的整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