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于《史》著對中國音樂美學史理論幾個基本命題的評述
《史》著的主要學術意義和價值在于其中對中國音樂美學史的論述。現就《史》著的作者評論——主要是不同一般的、新的學術見解和觀點以及作者對以往有關美學史、思想史、古代音樂史的不同見解、爭鳴的論題,選擇具有重要學術意義的理論問題作簡要的介紹和討論,以推動理論界對這些重要的學術問題的探討,促進中國音樂美學史學科的研究。 有的學者認為,中國古代的音樂思想不能稱為“音樂美學”,只能稱為“音樂觀”。如金文達的《中國古代音樂史》(94年4月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認為:“音樂思想(按:指中國古代的音樂思想)即音樂觀,是指對音樂的看法。”并以具體的例子說:“《樂記》是我國古代一篇有關音樂的專著。但它們側重的是古代的音樂觀,而不是現代意義上的音樂美學,它講的主要是古代封建統治階級如何利用音樂作為鞏固自己的政權的統治術,而不是為了研究音樂藝術本身的藝術美與藝術價值問題。”(見該書的84、87頁)。
以上的學術見解是關系中國音樂美學史是否能確立的重大學術論題,對蔡先生的《史》著提出一個帶有根本性問題的挑戰,孰是孰非?值得探討。與金文達觀點相反,《史》著對《樂記》有以下觀點明朗的論述:“可以毫不夸張地說,《樂記》是中國古代最重要最系統的音樂美學專著。”它的某些思想(如“天人合一”)是“成熟形態的音樂美學思想”(343頁和356頁)。《史》著在評論嵇康的《聲無哀樂論》則說:聲無哀樂論是一篇思想自成體系的音樂美學專著,“《聲無哀樂論》則注意音樂的形式、音樂的美感作用、娛樂作用、養生作用,它抓住音樂物質材料的特性,把音樂作獨立的藝術即純音樂加以研究……更深入音樂內部,更帶有思辨性,更具有美學價值”。這就表明,《史》著是在努力發掘中國古代樂論所涉及的美學問題所蘊涵的美學意義。這種努力似乎表明,中國古代樂論雖不具備現代美學形態,卻含有極為豐富的美學思想。這是對“音樂觀”論的否定,這種否定能否確立,值得探討。
《史》著雖有六十余萬言,但其許多重要的學術觀點集中濃縮于《史》著的緒論之中,尤其應該予以重視。例如在關于中國美學史的分期的論題中,對各歷史時期的音樂美學思想內容、結構、時代背景作出了概括性的提示。如在魏晉至隋唐時期對嵇康的《聲無哀樂論》作出如下概括性的總評價:聲無哀樂論“實質是‘越名教而任自然’,是對傳統禮樂思想的批判,其‘躁靜者,聲之功也’的論題則深刻揭示了音樂的特性,在中國音樂美學史乃至世界音樂美學史上均占有重要地位”。(7頁)同時在“中國音樂美學史中的儒道兩家思想”的論題中,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提出了道家音樂思想的發展變化過程:老子——莊子——嵇康——李贄等發展階段。從而給道家的音樂美學思想提出了一個比較完整的發展體系,是一個獨特而又新鮮的學術見解,也是一個很值得理論界重視、研究的論題。
在緒論部分的“中國音樂美學中的幾個問題”一節中認為中國音樂美學實質是討論“情與德(禮)”的關系、“聲與度”的關系、“欲與道”的關系、“悲與美”的關系、“樂與政”的關系、“古與今”的關系、“雅與俗”的關系。著者在此集中概括發表了作者的不少新鮮的學術見解和爭鳴意見,很值得理論界的思考和研究。緒論部分“中國古代的音樂美學思想特征”的論題中有一段黑體字的標題——“多從哲學、倫理、政治出發論述音樂,注意音樂的外部關系,強調音樂與政治的關系,音樂的社會功能與教化作用,而較少深入音樂的內部,對音樂自身的規律、音樂的特殊性,音樂的美感作用重視不夠、研究不夠”。這是《史》著緒論對中國古代音樂思想特征概括性的學術見解。這一概括性的結論是比較符合中國古代音樂思想的實際的,但這又產生了一個如本文前面所述的“音樂觀”和“音樂美學”的是非問題。 緒論部分“研究古代音樂美學思想與建立現代音樂美學體系的關系”一節,提出打破舊的“天人合一”,在高度生產力的基礎上,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的統一,在民主政治的基礎上,建立人與人的和諧統一,在個體本位的基礎上,建立個體與群體的和諧統一,必須在這三者的基礎上,建立新的“天人合一”,即真正自由的、審美的理想境界。并提出反對以禮、天為本,確立以人為本的原則,以及“人的現代化”、“知識分子的現代化”——除了現代化的知識外,還必須具備超越精神、干預精神和自由意志等。這些都是《史》著比較新鮮的學術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