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缺少的不是音樂教育而是音樂美學教育
曾經花課余時間在琴行打了一個月的工,當老師,教小朋友彈尤克里里,彈吉他。
作為一個爵士樂愛好者,享受樂手們在音樂中用各自的樂器表達自己、相互交流互動的樂趣。希望教的小朋友也可以享受用音樂表達自己想法的快樂,通過學習理論和練習技巧能夠“玩”音樂。
而在與琴行方的交流和教學的過程中,發現校方和家長希望小朋友可以走考級的路線,按照教材來學習規定的曲目。這是早就預料到的,相信國內絕大多數的琴行也是這樣的情況。
目光回到學校里,因為筆者所就讀的是綜合類藝術學院,所以身邊有很多學習古典音樂的同學,他們小時候就是一步步考級,照著曲譜練習,成為同齡人中的佼佼者后考入我校的。
那么問題來了,為什么大部分學習音樂的人都是按照學院派的模式來學習的,照理說國內嚴肅音樂的氛圍應該很好才對,但今天嚴肅音樂在國內的生存現狀卻是如此凄慘,不亦惑乎?
我國有六大藝術學院、九大音樂學院(算上后起之秀浙江音樂學院總共有十所),照道理來說應該是優秀音樂創作者的聚集之地,為什么此等高校缺少優秀的流行音樂作品創作者?
從筆者的觀察來看,只有極少數的人能在這種學習模式中感受到音樂的美麗和能量,絕大部分還是機械地在琴鍵和琴弦上奏響音符。
究其原因是音樂美學教育的不足和缺失,而音樂美學教育的缺失或者說音樂素質培養的不足不單單影響了音樂創作者,更影響了大眾——而創作者和聽眾是音樂市場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
換句話說,音樂美學教育出了問題,間接導致了音樂市場出現問題,為什么好歌沒人聽,為什么關于音樂鄙視鏈的討論這么熱鬧,為什么大家聽歌不愿意花錢,從某些角度都可以解釋了。
我們不缺少音樂教育,缺少的是音樂美學教育,首先很多家長就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我國改革開放四十多年,西方流行音樂傳入并流行也才三十年左右,大部分家庭并不具有較高的音樂素養,讓孩子學習音樂的動機大多是從眾心理的引導和競爭壓力驅動,目的多是功利性占主導。
學習音樂的意義并非感受音樂本身,醉翁之意在于有了考級證書可以評優,可以在升學簡歷上寫一筆,再不濟過節在一大家子面前表演節目,卻無視孩子是否有興趣。病急容易亂投醫,而在當今如此“險惡”的琴行的教育環境里想要找到既專業又負責的好老師難于上青天。
就本人親身感受來說,大部分的琴行和老師依靠家長對于孩子的期盼,壓榨家長的錢包和孩子的興趣賺取利益,所以大多數情況都以孩子失去音樂興趣、再也不愿意練琴收尾,這不可不謂音樂美學教育的失敗。
在課外的音樂培訓機構尚且如此,反觀受教育群體最廣的學校,假設學校有足夠的音樂美學教育,相信孩子對于音樂也會有起碼的鑒賞能力,但遺憾的是大部分小學和初中的音樂教育勉強及格,而對于音樂美學的教育卻幾乎為零,相比之下,美術課會給孩子更多的美學體驗和美學教育。而到了高中,由于高考的壓力,在學校打壓素質教育的大環境下,甚至一些學生自己也會主動放棄這些課程。
對于市場來說,多音樂美學教育而少音樂教育,會培養一批不錯的聽眾,從宏觀上來說對于聽眾、音樂從業者都是件好事。
因為當聽眾有審美,在互聯網時代里對于音樂的選擇會有主觀能動性,愿意挖掘,愿意討論,愿意消費,而優秀的音樂會被接受對于音樂創作者來說就是自信的資本并能得到相應的物質回報,如此一來行業里產品的質量是向上的,那么消費者多了、產品質量好了,音樂文化會展現出它的魅力,音樂市場良性循環是必然的。
多音樂教育而無音樂美學教育,學生們腦子里也許會有音符時值的概念,知道怎么讀譜,那和數學又有什么區別?當他們進入市場后,相較審美層級較高的聽眾,其對優秀音樂作品的消費欲望較低。
筆者發現,即便在藝術類高校里,音樂教育的觀念依然是不盡人意的,更不用說普通中小學。
有些流行音樂創作專業的同學在課堂中依然學習用古典中功能性和聲的概念進行創作,而西方音樂中運用爵士和聲的理念已經是非常普遍的了,注重和聲的色彩感而非功能性的創作例子比比皆是。而民間的很多音樂愛好者通過網絡渠道是可以學習到這些理論的,草根音樂人可以創作出比科班出身的學生更高級的音樂,不亦惑乎?
教育中三個環節,學校、家長和學生,從上文中可以看出前兩者是有頗多問題的,但是我國聽眾的音樂素養近年來一直處于上升階段,其實這還是要歸功于互聯網。
首先由于互聯網帶來了海量的免費音樂,音樂人口和聽音樂的總量大幅增長,從廣度上來說是進步的。
其次互聯網將以往束縛住音樂傳播的時間和空間打破,各個年代、各個地區、各種類型的音樂都有自己的音樂群體,聽眾可以選擇最個性化的聆聽方案,所以從深度上來說也是進步的。
而近年來音樂受眾呈現出年輕化的趨勢,00后從出生幾年后便一直生活在互聯網環境中,對于互聯網的運用和對于信息篩選、整合的能力是比老一輩強的,這也導致年輕人的音樂素養越來越高,提升了我國全體聽眾音樂素養的平均分,也間接影響了老一輩人的音樂素養。
在我的理解里,“家長”普遍代表了年齡偏大的音樂受眾,他們對于音樂的審美基本已經固定;“學生”普遍代表了年輕的音樂聽眾,他們容易受文化的影響,對于音樂有好奇心(當然也存在年長但依然熱愛挖掘音樂、愿意嘗試不同音樂的聽眾)。
由于互聯網和文化的驅動,有一定音樂審美能力和音樂素養的聽眾會選擇自己感興趣的音樂,但是大部分的聽眾對于音樂還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淪為沉默的大多數。
于是乎,前者的審美在自己的挖掘和發現中不斷提升,后者一直隨著市場左右漂浮、原地踏步,聽眾音樂素養成兩極分化,出現斷層。
但是好消息是不管教育再如何,互聯網和文化對于人的影響在今天來說是巨大的,不說何種文化,“不在文化之中”和“在文化之中”是單向改變的,而只要身處文化之中就一定會接觸音樂,就一定會有自己的音樂審美,不管自己本身是否意識得到。
筆者是幸運的,有個喜歡B.B.King的老爹,小學時候音樂老師會讓我們閉眼想象《賽馬》表達的畫面,中學時期有搖滾樂,大學時身邊又是一批真正喜歡音樂、關心整個產業的人。筆者希望有更多的人像自己一樣幸運。未來一定是光明的,寫此文的意義在于就我現在看到的問題發表一些自己的拙見。
如果黎明前的黑暗是必須經過的,那么讓它短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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