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濃淡
濃淡是古琴演奏藝術中又一甚有特色的表現手法。音樂常規表現,一段、一句或濃郁或清淡。而琴更可于單獨一聲見濃淡,可以一句之中兩音之間濃淡相接相依,變化多端。與中國畫之“墨分五彩”之妙相類。
濃淡之法主要在于左手。強音可濃弱音也可濃。弱音可淡強音亦可淡。濃者,左手于音前的綽注長而有起點,即是按弦拔奏之后再移指。淡者左手于音前之綽注舍去起點,即是在按弦之指移動同時或移動之后右手再作拔奏。左手運指的快慢速度決定著該音的濃淡程度。過淡易失于無表情無光彩,過濃易失于或甜膩或作態,必慎用之。
六、明暗
明暗之法在于右手。拔弦近岳山,音本應剛。但如以中等力度,下指偏淺,緩和運指,方向趨前或偏上,則其音可以不強不剛而明亮。如拔弦遠岳山(以岳山與一徽間二分之一處為適中)而近一徽,甚至越過一徽,音本應柔。但如以中等偏強力度,下指偏深,略急速運指,方向偏向下(只有挑可以如此),則音不弱而厚重,屬暗。明者不當易失于單薄,暗者不常易失于混濁,不可不辨。
七、虛實
右手拔奏明確發聲,清晰肯定為實音。左手之上、下、指、起、掩、猱、撞、逗等,具有與右手拔弦之音明顯不同之特質。音雖清晰明確而自弱,且不可超于右手拔弦音,為虛音。
左手上下而生之旋律中,虛實變化則是琴的藝術神韻所在重要之點。此中之虛音是在連續上下中的某音位,只作其應有的時值之一部分的停留,即向其后之音過渡。此音雖已達到,而其后之音的出現又并未占用此音之時值,則此音雖明確而不顯著,成為虛音。此種虛音與圓相近而相異。差別在于該音在其音位所停留的時值充分與否。
吳景略先生創造的虛彈之法,使左手多次上下而其聲不止。旋律明顯卻又如只是左手移指所振琴弦之聲,于原有神韻毫無損傷。此法是右手挑時,食指迅速上提,以指甲擦弦得聲。所難者在于分寸的把握,要彈似未彈。不足則無聲而失效,過常則成實音而破壞左手之旋律線。必多練慎用方可。
實音多變,配以虛音,相反相成,乃佳境。
八、斷續
斷續亦音樂常法,琴自不能外之。
琴之弦距頗寬,演奏之時,左手過弦常被忽略而不能連貫。最典型之處如《關山月》中部,由七弦向三弦過渡時兩弦之間易出空白。再有《平沙落雁》名指十徽處由七弦至五弦的過渡亦常斷開。此外,搯起之后如名指移至相鄰之弦,其音難免要斷。但如果以名指控兩弦,則可不斷。音之相連,有時用一指控兩弦三弦以至四弦之法,有時用放松左手之腕低抬、斜起、輕甩、速移之法,可以達成。
散按相連如果輕重相差過當,則失去相連之氣而不能相續。散音之后接以同度或八度之按音,如果其音過濃、過剛,皆會妨礙其連續之氣韻。于琴雖然至要,卻常為人所忽略。
斷之為用、類音樂常法之休止。用之恰當,有畫龍點睛、烘云托月之效。比如《梅花三弄》第七段,大指五徽分解輪七之前的大指五徽按音,于挑之后,左手提起而不離七弦,等此音終止,留出一明顯空隙。而接下去的分解之輪時,右手弱彈,左手以柔法注下,與前句成為鮮明對比。此處用斷,可使氣韻生動表情充分。《廣陵散》的“長虹”一段落,于一、二弦之七徽,連作剔、拔、拂、滾中,左手大指在句尾指起而斷句,以生激揚剛毅之氣。
成樂
既已得之于心,又能應之于手,必可形之為樂,完成琴曲的演奏。成樂之境在于二和。
二和
一、人與琴合
人之為體,琴之為用,相和相融,乃至佳境。
彈奏時能不思曲之旋律、表情、風格、韻味而出于心,能不思琴之弦序、徽位、散、泛、按諸音而發于琴。心在高尚之境時,于崇高者,推已及人,使琴呈闊大宏遠元氣。于清高者,慎獨自重。使琴呈超然冷漠之氣。心在典雅之境時,于古雅者,使琴呈莊重穩重而有淳厚徐緩之安詳。于今雅者,使琴呈從容閑適而有文雅飄逸之優美。心在質樸之境時,使琴或呈疏朗率真之世風,或呈簡約凝重之古貌。心在性靈之境時,使琴呈俊秀、明麗、激越、深情之赤誠。則或可謂人與琴和。
二、手與弦和
手之與弦,相和相諧,無礙無阻,無屢無忌,乃達琴曲成樂于至佳的終結。雙手隨心,從容敏捷以揮弦。弦隨手鳴,音隨指轉。指法不思索而合度,弦徽不尋覓而諧律。手如弦之魂,弦如手之影。精誠而令方法正,勤勉而使功力深。用之于弦,而得以金石之聲、詩文之韻,微入毫芒、宏驅山海,從容自如以成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