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則
一、發聲如金玉
古人云彈欲斷弦。這是極而言之提出取音要集中、肯定、清晰、實在。因用“斷”字,偏于強力,有時為人所疑。今以發聲如金石要求,在于音質音色的結果。雖不含下指的力度因素,但如運指綿軟飄浮,其聲必然失于散漫、含混、模糊、虛空。而如運指生硬爆烈,其聲必然失于粗礪干癟。使撥弦發聲以充分而可變之力度,以敏捷而松弛之運指,以正確而恰當的方法觸弦。而令宏大興精微,剛勁與潤朗相調,則古今琴所求的金石之聲在收放起伏中可為琴之巨制、小品寫形傳神。
二、移韻若吟誦
唐宋以前琴曲聲多韻少,明清以還聲少韻多之說明早有。是知按弦移指為韻。韻為聲之延伸,其基礎是左手按弦。古人有云“按令入木”,乃是極而言之,提出按弦之堅實、穩重。但左手之用,更多在于吟猱、上下以及逗撞等的移動時的明確肯定,清楚實在,而又在連貫流暢中見抑揚、轉折,法則嚴謹而又靈活多變。于旋律的表現有若吟詩,有若誦文。乃是左手功用要旨之所在。
三、運指似無心
古人于“按今入木”、”彈欲斷弦”之后更指出要“用力不覺”,乃可正其義而釋人疑。
人之行為最放松最自如之時乃至于不覺,更至于似乎無心。淺者如人行路,不想腿腳而腿腳自動。以手取物,不思物體距離而手自達。深者如寫字為文,不計筆劃而成行。皆因成熟自如似無心。心中在于要成之事,而不覺、不思成事之途徑,實已得之于心而似不經意。運指揮弦,純熟自如,法度自嚴,音韻自明。于已于人,一似無心。
八法
一、輕重
音樂之構成,于樂音的長短高低之外,最基本的表現既為輕重,亦即強弱。強弱有規則性及變化性。于琴曲尤多變化性。常于自由板眼中呈現句讀中各自的輕重。必須準確把握,否則有害于琴曲表達。而一句之中因語氣的需要,亦需正確認識恰當運用其中輕重的關系,方可微妙,而鮮明其聲韻及兼備其形神。
二、疾徐
疾徐也是音樂表現之基本因素,琴自亦不能例外。疾徐之用必須基于琴曲自身,因曲而異,不可主觀隨意而為。有些琴曲不可快,有些琴曲不可慢。有些部分不可快,有些部分不可慢。而又有些可快可慢。即以快慢而言,既有相對性,亦各自有度。《憶故人》為慢曲,不可快。然有人過慢而失度,失于拖沓甚而作態。《灑狂》為快曲,不可慢。如過慢,于指法不合其聲多韻少之爽直,于曲意不合其因酒而狂之明快。《梅花三弄》可慢如水墨畫,亦可不慢如著色畫。《瀟湘水云》之前三段不可快,第四段之后至第十六段可快亦可不快。《陽關三疊》第三段后半部可轉快,亦可保持原速不變。《廣陵散》之“長虹”等段如用慢速,則與指法及曲意不合。彈者必詳察而慎用之。
三、方圓
前人有云北方琴風尚方,南方琴風尚圓。一地之內有的人風格尚方,有的人風格尚圓。今應知琴曲也有近方近圓之別。有的句子應方,有的句子應圓。句內有的音型應方,有的音型應圓。方圓相接,變化為用,乃是多種藝術表現的巧妙方法,于琴尤精致入微。方之為用,是左手上下往復中,兩音這間移指輕捷所使。圓之為用,兩音之間運指和緩,所取音位之音的起收,都有痕跡不顧的過渡。方可清朗,圓可溫潤,過當則成失于生硬或失于含混。必以精心以為之。
四、剛柔
剛柔本亦音樂常法,但于琴則有獨特表現。常法之于琴,右手拔奏近岳山則偏剛,遠岳山則偏柔。運指疾則偏剛,運指緩則偏柔。常法之中音強者剛,音弱者柔,而琴則不只如此。琴的演奏中弱音可以剛,強音可以柔。琴的這種剛柔之法在于左手。右手拔奏時,左手配以綽、注。短而急者音剛,長而慢者音柔。加以分別程度,變化為用。鮮明而微妙,猶如中國書畫用筆之法,更見神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