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音樂文化產業市場分析
近年來,隨著國家一系列政策的出臺,音樂文化產業告別了野蠻生長的態勢,產業鏈定位向高端攀升,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提升了文化原創能力,科技創新、社交媒體的發展使移動音樂成為音樂消費的主流模式,在線音樂用戶規模進一步增長,綜合性現代音樂產業體系已初步建成,音樂文化產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凸顯。但較之于發達國家,我國音樂原創能力仍不夠強大,相關企業發展規模還不夠平衡,高素質人才缺乏和版權保護狀況不佳,這些成為制約我國音樂文化產業發展的瓶頸。
現場音樂產業是音樂產業中最早出現的產業行式。它以現場演出為形態,通過音樂會經紀公司、音樂家、演藝經理人、劇場、觀眾構建起了產業鏈條模式。英美及歐洲等國的劇場眾多,觀眾的觀賞熱情很高,一般情況下演出的上座率都在80%以上。另外,音樂節的系列演出是現場音樂中最為盈利的一種模式,它會在短時期內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音樂創作者、音樂表演者和觀眾處于同一時間、同一空間中,這是一種最透明的音樂傳播模式,其音樂反饋程度更高,表演者和觀眾交流的更直接,觀眾也更容易被音樂所感動。從經驗來看,現場演出要想成功是需要策劃運作的,策劃者是音樂會經紀公司和演出代理商。另外,演出場館等硬件設施和相關演出條款、合同與協議等這些法律因素的介入,也是使現場演出獲得成功的必要條件。
現場音樂產業將是中國音樂產業中最有活力的部分,它以音樂現場演出為主要形式,并且還會和數字音樂聯動發展,將帶動中國的音樂版權分配和唱片銷售增長,也將帶動數字音樂的銷售并形成一種聯動效應,如:歌手的現場演出可以看作是銷售錄制音樂、數字音樂的宣傳,它可以進一步擴大粉絲群體形成社會音樂流行現象。
第二節綜合音樂會國內外管理現狀綜述
一、國外綜合音樂會管理現狀
1、由政府資助。根據歐美有關資料顯示,多數的重要劇院和設備均由政府出資建設,每年都一定的政府補貼,日常管理和維修也是由政府負責。如德國美因茲大劇院,就是典型的政府投資管理的劇院,該院至今已有百余年的歷史,1999年政府對劇院進行全面改造。僅舞臺設備和燈光、音響設備的改造經費就用了3100萬馬克,所有改造經費全部由政府承擔,其中州政府和市政府各承擔50%;法國巴黎歌劇院和巴士底獄歌劇院也是由政府部門派出總經理和技術副總經理,在日常經營運作中,政府給予一定的經費保障。兩個劇院一年的費用開支大約9000萬法郎,政府每年補貼65%。
2、有財團資助。一些特大財團為了擴大自己的影響力,選擇與演出公司合作是最好的廣告。如美國的洛杉磯柯達劇場的建設資金由好萊塢市政府投資建設,建成后交給柯達公司進行管理。日本濱松藝術城設有演出、會議、展示等功能,分別由政府和民間財團共同投資建設。
3、與唱片公司、影視公司合作,出版音樂會音像商品。但這種合作對演出團體也產生較大的傷害,因為,音像商品多了,觀眾也會相對減少。另外,對水平不太高的演出團體來講,這方面就不一定適合。還可以和廣告公司合作增加盈利。
4、精密的市場調查。市場調查主要是調查是否有市場需求,成本與收入是否成正比。主要對演出地點的經濟發展水平、人口規模、受教育水平、文化習俗、欣賞習慣等方面進行了解。因為這些方面的水平高低直接關系到能否盈利。這些水平高的,盈利的可能性就高,反之就低。對綜合音樂會來講,人口規模大,經濟較發達的城市是最佳的選擇。
5、演員的選擇。主要了解演員的能力及影響度。其中演員的能力是主要的,影響度是次要些。因為影響度高的演員的確對觀眾有吸引力,但其酬金也相對要高。如果音樂會全部是影響力大的知名演員,將很難盈利。相反一些有能力但知名度暫時沒有那么高的演員,往往能讓人接受,而且還能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最重要的是酬金不高,大大降低音樂會成本,又容易管理。所以,在選擇演出過程中,最好是有高低搭配為好。選擇個別有影響力的演員吸引觀眾,還要選用一些影響力不高但有能力的演員,既能滿足觀眾需求又能保證盈利。
6、節目的選擇要以觀眾喜聞樂見、樂感動聽的節目為主。因為綜合音樂會的觀眾一般比較多,專業知識水平普遍不高,他們主要的需求是好聽和快樂。如果音樂會選擇的節目內容大多數的觀眾都不了解,且不喜歡,那么來欣賞的觀眾可能就會因此而減少。這是對觀眾不了解造成的。最好的搭配是以一部分經典作品吸引觀眾,再以一些新作品擴大觀眾視野,再挑選一些趣味性強的作品可増加演出的熱度,各種類型作品巧妙搭配,難易兼顧,就能吸引更多的觀眾。
7、控制演出陣營。控制演出規模是盈利的重要手段,明星成本太高,要盡量減少;樂隊盡量選擇小型樂隊,能用獨奏樂器代替,則盡量不用樂隊;演員最好選擇多能手,能演奏多種樂器或能兼任多種角色的演員。隨團工作人員必須精干老練。
8、演出地點的選擇。一般選抒經濟要發達、教育水平高、人口多和距離不太遠的大城市或國家。如果選擇在經濟不太發達、教育水平低、人口稀少、路途遙遠的地方演出足很難盈利的。相反,在經濟比較發達、教育水平高和人口多的地方演出,即使票價相對高些,觀眾人數也能得到保障,能給盈利帶來良好的空間和條件。
9、演出場地的選擇。場地大能容納更多的人,才能降低演出成本。如果場地太小,為了盈利就必須提高票價,但票價太高又可能造成觀眾不愿意看。這也是必須考慮的重要環節。
10、演出日期的安排。在國外,演出一般安排在春、秋和冬季演出。在夏季一般不演出。因為他們一般選擇在6-8月休假,主要因素也是考慮到天氣熱。所以,他們一般在這段時間里是不安排演出的。如俄羅斯和歐洲等國家,它們在這段時間內一般都沒有安排演出。總之,盡管音樂會市場在萎縮,綜合音樂會的演出成本較高,使它的市場空間受到一定的限制。但由于綜合音樂會有著更符合大眾需求的特有優勢,在今后一個較長的時期中,仍是音樂會中較為重要的表現形式。
二、國內綜合音樂會管理現狀
1、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和教育發展水平總體良好。我國經過40年的經濟和教育高速發展,積累了豐富的物質基礎,也為音樂文藝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和文化基礎。但同時,我國國民的音樂教育總體水平還相對較低,目前很難出現較大的高層次觀眾和群體。因此,綜合音樂會受眾群體在目前仍是很大的,仍然是大多數。隨著我國經濟不斷向好發展,城市化和超大城市化的蓬勃發展,提供了更強大的物質基礎和人口基礎,政府也將有更多的資金來支持音樂表演藝術,就會促進音樂表演藝術良性發展,同時民眾的收入的增加,也會相對增加享受音樂文化方面的投入,從另一方面促進音樂表演藝術的發展。
2、政府支持。盡管我國目前正在進行把音樂藝術向市場化推進,但從目前來看,并不是全面或完全市場化,至少是在政府支持下或主導下的市場化,所有的演出場所和設備均是國家出錢投資。甚至許多國家重大的演出都由國家全資或部分資助。
3、多種合作形式。如與大公司或財團合作,或捐助;與唱片影視公司合作,錄制專輯和影像作品;與廣告公司合作等都是我國目前演出團體采取的主要增加盈利的基本方法。
4、專業化管理。包括市場調查,節目與演員的挑選,成本控制等一系列有關演出的管理機制和管理模式,在這方面我們基本上參照國外的作法。
5、我國市場化運營還不成熟。我國音樂藝術市場化運營處于起步階段,對音樂藝術市場化運作還缺少實踐經驗。目前,許多做法越木上是借鑒國外經驗進行改革探索。
6、發展不平衡。音樂會雖然具有形式靈活多樣,豐富多彩和觀眾群體大等優勢,但也存在著規模大,成本高的閃素,因而制約了它的生存和發展的空間。它更適合在經濟發達、收入高、人口多的地方發展,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相反,如從青海、寧夏、廣西等一些經濟發展滯后、民眾收入低、人口少的地方來看,市場化的基礎不容樂觀,遇到的困難是很大的。一是票價上不去,二是觀眾有限,經營十分困難。這些都是實際存在的情況。如果國家采取全而實行市場化的話,許多演出團體將出現難于持續或自行解體局面。所以,如果國家能根據不同的情況,對不同市場環境進行不同的處理,合理使用政府的投入,扶持這些團體能夠正常演出經營,使民眾還能享受到音樂藝術,等到市場環境發展好起來再進行相應的調整,可能是比較符合實際。
總之,綜合音樂會在今后一個很長的時期內,仍然是我國重要的音樂會形式,面對我國當前實際情況,政府的支持是十分必要的,作為國家精神、宣傳社會主義價值觀、宣傳音樂文化的領地,政府是有捍衛保護的義務。所以,音樂文化完全市場化必須由政府主導,有政府支持的。一切只講利益,不講藝術的做法,都是不利于藝術市場的健康發展。
第三節音樂廳經營管理方式分析
一、音樂廳經營管理概述
音樂廳,顧名思義就是音樂的廳堂,是舉行音樂會及音樂相關活動的場所,是人們感受音樂魅力的地方。全世界最為著名的10大音樂廳,主要包括奧地利維也納音樂廳、荷蘭阿姆斯特丹音樂廳、美國波士頓交響音樂廳、美國紐約卡內基音樂廳、澳大利亞悉尼歌劇院、俄羅斯莫斯科大劇院、意大利米蘭斯卡拉歌劇院、美國紐約大都會歌劇院、英國柯芬園皇家歌劇院以及中國國家大劇院等,它們均建立了完善的經營管理模式。對國內音樂廳來說,應當根據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與音樂廳本身發展的具體情況,不斷創新管理模式,樹立專屬的品牌形象,促進音樂廳在國際上知名度和影響力的提升。
音樂廳在經營管理過程中不斷創新管理模式,改變經營管理理念,增強在市場上的營銷管理力度,打造具有自身特色品牌的運營管理模式;并明確自身管理目標,不斷提升知名度與影響力,提高經濟收入與經濟效益,從而為音樂廳的長遠發展提供保障。
二、音樂廳經營管理方式的創新
鼓勵企業公司參與到音樂廳經營管理中。在經營管理音樂廳過程中,音樂廳的負責人應積極主動鼓勵企業公司參與到音樂廳經營管理中,不僅能夠利用音樂廳為人們提供優秀的音樂節目,還可以在舉辦音樂節目過程中,取得客觀的經濟利潤,維持音樂廳良好的經營管理狀態,帶動音樂廳進一步發展。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1)可以通過減少音樂廳場租費用,或者是直接使用場租免費的形式,吸引企業公司參與到音樂會經營管理中。(2)爭取國家政府大力支持,音樂廳在開展音樂教育活動過程中可以聯合文化宣傳部門,并爭取政府場租費用的補貼。對公益性音樂會來說,可以免費購買音樂票;對舉辦半公益性音樂會來說,票價可以實行打折制度。通過票價免費與打折來提升音樂會的影響力與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企業公司參與到音樂會經營管理中。
三、音樂廳打造自身品牌的運營管理模式
音樂廳應增強自身品牌的建設,讓其成為廣大人們群眾享受現代文化的重要場所,讓其成為傳播中華民族文化和增強文化交流的場所。音樂廳可以利用演藝產業的手段來提高吸引力,使用企業化經營模式,成立文化傳播公司、文化旅游公司以及廣告發展公司等和音樂產業有關的獨立法人公司。文化傳播公司是指通過策劃包裝本地音樂廳的藝術演出,將外國優秀的演出團隊吸引過來;廣告發展公司利用廣告宣傳模式負責宣傳音樂廳的演出,使音樂廳的影響力進一步擴大;而文化旅游開發公司可組織與音樂文化有關的旅游活動,將演藝產業鏈延伸,形成音樂廳新的效益增長點。音樂廳經過使用企業化運作模式,緊緊圍繞音樂廳的內容打造具有音樂文化的產業集團,在國內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從而促進其經營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音樂廳落實目標管理模式
在創新管理模式的過程中,音樂廳應積極改變運行管理模式,全面執行目標管理模式。第一,在音樂廳內部成立各個目標管理部門,例如管理服務目標部門與經營目標部門,并制定完善的績效考核制度,對部門人員進行管理,將考核結果和工作人員獎金掛鉤。第二,制定年薪制與崗位績效工資制。例如,在經濟目標部門的主管負責人中執行年薪制,由負責人全權負責管理本部門經營與管理等事項,同時在月底由負責人實行考核,如果沒有完成本年度收入與利潤目標,除了扣除額外獎勵外,還應扣除一些基本工資;相反,一旦完成收入與利潤目標,不但發放應得的工資,而且應給予獎勵表揚,從而激發負責人工作的積極主動性。而本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第三,執行競聘上崗制與員工培訓機制,并設立內退制度與待崗制度,從而保障正式職工的分流。在培訓方面,應根據部門的不同,制定與部門有關的業務知識與技能培訓,促進工作人員專業水平與綜合素質的提升,讓工作人員能夠做好本職工作,為音樂廳帶來更高的經濟收入與經濟效益。在招聘方面,應面向社會招攬綜合型人才,為音樂廳穩定發展奠定人才基礎。
中音在線:在線音樂學習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