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音樂理論體系的建立早得超乎想象
伶倫相傳為黃帝時代的樂官,是發明律呂據以制樂的始祖,所以后人也把這個名字作為樂人或戲曲演員的代稱(伶人)。《呂氏春秋·古樂》有“昔黃帝令伶倫作為律”的一段記載,說伶倫模擬自然界的鳳鳥鳴聲,選擇內腔和腔壁生長勻稱的竹管,制作了十二律,暗示著“雄鳴為六”,是6個陽律,“雌鳴亦六”,是6個陰呂。《古樂》篇還記載了伶倫制樂的傳說。記載中對黃帝以前氏族社會的樂舞,只列其內容,而名之以氏族名稱;氏族社會進入父系之后,自伶倫作《咸池》起,始有專用樂名。
“律”指的是規律性的、成體系的標準音高。《國語·周語下》伶州鳩論律:“律,所以立均出度也。”“立均”,確定音階中各音的位置(并以標準音階首音所應律名作為均名);“出度”,提出相應各律振動體的長度標準。成體系的、互有規律聯系的“律”才可以稱為“律呂”。
中國傳統音樂實踐中所應用的各種律制當以純律為最早;理論計算則以三分損益律最先出。西周編鐘銘文中已經出現三分損益律名“妥賓”(即蕤賓)、“無旲”(即無射)等。“律呂”的語源出于三分損益律的六律、六呂。它在“伶州鳩論律”一文中是作為十二律的總稱出現的。州鳩按十二律次序分單數、雙數排列,后世把其中單數各律稱為六陽律;雙數各律稱為六陰呂(伶州鳩稱為“六間”)。
“律呂”的有關名詞及解釋如下:
十二律六律六呂的總稱。以黃鐘為首,按半音關系從低向高排列。十二律名,本義已不可考。先秦文獻中州鳩所作解釋,出于禮樂思想的道德規范,未曾論及本源;后世因之而穿鑿附會者無一可取。十二律的絕對音高,因歷代黃鐘律音高標準之不同而隨之上下。對不同律制而言,上列十二律名的精確音高關系一般僅指三分損益關系的前十二律,稱為十二正律。有時,亦用作兼含變律在內的“律位”名稱(見宮調、琴律)。
六律伶州鳩論律中,僅稱單數各律為“六”。“六律”始見于漢代出現的《周禮·春官》。其他先秦典籍中如《國語》史伯論樂中所記西周末六律概念,《左傳》昭公二十年、昭公二十五年論五聲,皆可解釋為六聲音階,而非六個陽律的涵義。
六呂、六間州鳩稱為六間之雙數各律,漢以后稱為六呂。先秦《曾侯乙磬銘》稱為“間音”者另有涵義,指音(即變音)而不指律。但其“間”字本義仍與“六間”無異,六呂即六律之間的律。
六同原出《周禮·春官》“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一說“同”字即“間”字誤刻,六同即六間。一說“同”字即“銅”,指銅質律管而言。清代紀大奎則以為“六同”屬于另一黃鐘音高系統(實即變律),六同并非六呂。
總論律呂,狹義概念僅指三分損益律的十二正律,對陰陽之分可棄其迷信附會之說而理解為單、雙數概念。廣義之律呂兼含變律(包括其他律制與復合律制),“律”之成體系者概稱“律呂”。
關于伶倫的傳說故事
傳說鳳嶺是落鳳凰的地方。當年黃帝命伶倫作樂律,伶倫取懈谷之竹,先用其中厚薄均勻的做成竹管。開始,吹出來的音調沒有陰陽之分,根本不成音律。有一次黃帝正在練習騎馬,剛跨上馬背,忽然傳來伶倫吹吹竹管發出的怪叫聲。黃帝的馬聽到這種怪音,嚇得四蹄騰空,仰頭嘶叫,把黃帝從馬背上摔下來,伶倫趕快跑過去把黃帝扶起來,黃帝對伶倫說:“你制的這個小竹管能把我的馬嚇驚,可見很不簡單,將來一定能吹出好聽的音律來。”
伶倫聽到黃帝的鼓勵,慚愧地對黃帝說:“我三年沒有制成音律,這已是很大的罪過,黃帝還這樣鼓勵我。”黃帝說:“話不能這么講,一根普通的竹管,上面鉆了幾個小孔,就能吹響,這就是你的發明和功勞,怎能說是‘罪過’呢?”說完,便牽馬走了。
在黃帝的鼓勵下,伶倫更加信心百倍,整天苦練,但仍然吹不出和諧的音調來。
有一天,伶倫獨自一人來到鳳嶺,躺在一塊石頭上冥思苦想,不知不覺睡著了。當他睡得正香時,忽然被樹上一陣美妙的鳥聲喚醒。伶倫馬上坐起來揉了揉眼睛,仰頭一看,只見樹上落著兩只羽毛美麗、體形優美的鳥在鳴叫,聲音婉轉悠揚,十分動聽,伶倫睜大雙眼,細心傾聽,情不自禁地拿起自制的竹管,模仿鳥的叫聲吹了起來,正在吹得起勁時,兩只鳥突然停止了鳴叫,展翅飛走了。伶倫回去后把此事報告黃帝,又把他學來的半生不熟的鳥叫聲,斷斷續續地給黃帝吹了一遍。黃帝聽后高興地說: “這種鳥叫鳳凰,是鳥中之王。橋國能招來鳳凰,這正是吉祥之兆。”
從此,便把鳳凰停息的地方叫作“鳳嶺”。伶倫每天來到鳳嶺,坐在一塊大石頭上,專等鳳凰來鳴叫。果然,鳳嶺樹林里不斷有鳳凰棲落。伶倫經過長時間觀察發現,在鳴叫的鳳凰中,鳳的鳴叫聲音激情昂揚,凰的鳴叫聲音柔和悠長。每對鳳凰棲落后,一次各鳴六聲,然后,連聲合叫一遍,就飛走了。伶倫根據鳳凰鳴叫的兩個六聲,經過長時間的揣摩、推敲,終于創制出音樂上12音律,受到了黃帝的贊揚。在此之后,伶倫又對各種飛禽走獸的叫聲都一一記錄下來,不斷豐富他所創制的音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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