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學是一種引導學生發(fā)現(xiàn)美的美育過程
音樂教學,本是一種美育的過程,引導學生發(fā)現(xiàn)美、欣賞美。同時他也融合了樂理知識、民族文化背景等內(nèi)容,是一門工具性與文化性相結(jié)合的學科。音樂課堂除了讓學生學習掌握音樂基礎知識外,還應培養(yǎng)學生的審美能力,啟發(fā)學生,形成一種互動、平等的課堂情境效果。對話視域下的音樂教育學,小的方面體現(xiàn)在教師和學生的課堂中,往大了說也能體現(xiàn)在中國音樂和西方音樂的話語權(quán)上。
“歐洲文化中心論”一直傳播至今,被冠以世界通用的文化標準。在此標準理論下,許多音樂工作者往往持有西方的價值觀和方法去研究中國音樂。近年來,隨著我國音樂教育的發(fā)展,“歐洲文化中心論”思想受到越來越多的學者質(zhì)疑和反駁。音樂人類學把音樂作為文化來研究,即從音樂的文化背景和生成環(huán)境入手,進一步觀察它的特征,探索它的規(guī)律及其獨特的審美標準。受音樂人類學影響,“西方文化中心論”的局限性已經(jīng)被當代音樂家們所關注,許多音樂學家開始走向世界各地,發(fā)掘、搜集了大量的世界民族音樂,將其制成錄音、電影、錄像,并寫出了大量的論文、專著,在不少國家“世界民族音樂”已被納入音樂教育體系中。
在音樂教育學理論中,多元化的音樂教育已普遍成為人們的共識。在中國的傳統(tǒng)音樂理論體系中,大量地學習和模仿西方音樂理論,造成了我國傳統(tǒng)音樂的日益衰微。正如管建華教授在前幾日的古琴研討會中提出:中國音樂及文藝詩學注重語義、語境、意義的表達。而西方音樂分析則注重語態(tài)、語法形式的分析,這是中西方音樂最大的不同⑨。在人類學講究“話語權(quán)”的當代,音樂教育學也應倡導中國音樂與西方音樂的平等對話,而不是文化殖民。
音樂教育學是研究音樂教育過程中教育現(xiàn)象的一門學科,他兼具音樂學和教育學的性質(zhì)。音樂人類學,則是把音樂置于文化和社會的語境中來研究。教育的目的本是為了更好地研究人,人類學的觀念和方法更好地為音樂教育打開了人的視角。面對多元化的當今社會,唯有守護好自己的文化傳統(tǒng),才能和西方文化平等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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