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樂系
一、主科考試形式與內容
(一)考試形式
1. 網上報名時,廣東省考生須在規定曲目范圍內選擇初、復試曲目;非廣東省考生按要求填寫初、復試曲目(亦可在規定曲目范圍內選曲),如考生報考大阮專業(方向),報考曲目中須含有一首中阮曲目。
2. 初、復試所填報的曲目均不得重復。
3. 免初試考生,考試曲目從初、復試曲目中電腦抽簽決定。
4. 考生須采用無伴奏方式背譜演奏,否則將取消考試成績。
☆廣東省考生規定曲目范圍包含星海音樂學院規定曲目及中央音樂學院規定曲目。
(二)初試內容
1. 打擊樂專業(方向)
演奏小軍鼓及中國民族鼓類樂曲各一首。
2. 其余各專業(方向)
演奏練習曲及樂曲各一首。
☆嗩吶專業 (方向): 如考生加試加鍵嗩吶演奏可酌情加分。
(三)復試內容
1. 打擊樂專業(方向)
(1)演奏木琴樂曲一首;
(2)演奏中國民族鼓類樂曲一首。
2. 其余各專業(方向) :演奏樂曲一首。
二、基本樂科(成績不計入總分,但劃定資格線)
1. 樂理;
2. 視唱練耳(筆試與面試)。
參見《附錄三:星海音樂學院2014年本科招生基本樂科考試大綱》
相關鏈接: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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