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與音樂專業基本樂科考試大綱
視唱練耳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一、考試目的
(一)視唱練耳是考生的必考項。
(二)通過對音樂聽覺能力、視唱能力和音樂記憶力的測試,鑒定考生是否具備學習音樂的必備條件。
二、考試內容
(一)筆試部分【50%】
聽寫題:調性范圍為無升降的自然、和聲、旋律三種大小調式和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
① 單音及音組:相鄰音為單音程。
② 和聲音程:調內自然音程及其性質。
③ 單個和弦:大三、小三、減三和弦原、轉位及性質;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原位及性質。
④ 節奏:節拍為 2/4、3/4、3 /8 拍子,長度為 4 至 8 小節;節奏為常用節奏型。
⑤ 旋律:單聲部(可含調式變音)。節拍為 2/4、 3/4、4/4、3/8、 6/8 拍子,長度為 4至 8 小節;節奏為常用節奏型。
(二) 面試部分【50%】
視唱題:單聲部旋律一首(五線譜)。
☆ 范圍:調號為無升降的自然大、小調式,和聲、旋律小調式及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含調式變音;節拍為 2/4、3/4 和 4/4 拍子;節奏為常用節奏型。
三、考試形式
(一)筆試部分
考生在四個選項中選擇出正確答案。
① 單音或音組
② 和聲音程
③ 單個和弦
④ 節奏
⑤ 旋律
(二)面試部分
現場面試,考生視唱旋律一首,視譜即唱(無準備時間)。樂理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一、考試目的
(一)樂理是考生的必考項。
(二)通過測試考生所掌握的音樂基礎知識及其運用音樂基本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鑒定考生是否具備進入高等院校音樂專業學習所必備的音樂理論基礎。
二、考試內容
(一)音律與記譜法【30%】
1.音與音高:音列、音級及其分組等。
2.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純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3.音符與譜表:各種音符與休止符(含簡譜);譜表譜號等。
4.節奏節拍:各種節拍及其音值組合法。
5.術語和標記:常用的省略記號、演奏法記號、速度及力度標記、裝飾音和術語等。
(二)音程與和弦【40%】
1.音程:單音程、復音程原位及其轉位;自然音程、變化音程;協和音程、不協和音程;等音程。
2.和弦: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等和弦。
(三)調與調式【30%】
調式:自然、和聲、旋律三種大、小調式和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
三、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試卷滿分 100 分,考試時間 60 分鐘。
四、主要參考書目
《音樂理論基礎》 (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基本樂理教程》 (童忠良著,上海音樂出版社)
五、題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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