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立軍
(沈陽音樂學院民族聲樂系副主任 副教授)
內容提要:
戲曲聲樂高度重視咬字、吐字。清晰、準確地表達唱詞字音是對戲曲演員唱功的第一要求。這是由聲樂藝術“達意”之特征和戲曲聲樂藝術“唱故事”之本質所決定的。基于戲曲聲樂藝術對“字”的嚴格要求,戲曲唱腔的創作和演唱必須恪守“依字行腔”及“字正腔圓”的原則,進而形成其“語言化音樂”之風格特色,也就是戲曲聲樂的韻味。
關鍵詞:咬字吐字/戲曲聲樂/依字行腔/字正腔圓/韻味
類別詞:民族音樂
戲曲聲樂,髙度重視咬字、吐字。清晰準確地表達唱詞字音是對戲曲演員唱功的第一要求。在中國古典戲曲聲樂論著中,凡涉及歌唱技術的篇章,無不將“字”的要義重重地書寫一筆。明代著名歌唱家、昆曲改革家魏良輔在《曲律》中對歌唱提出三項美學標準:“曲有三絕:字清為一絕,腔純為二絕,板正為三絕”——將吐字清晰,列為“三絕”之首。因此他要求歌唱者要對唱詞字調的“平上去入,逐一考究,務得中正”,否則聲音“雖具繞梁,終不足取”。書中談到“聽曲”(欣賞)的審美準則時又提出:要“聽其吐字、板眼、過腔得宜,方可辨其工拙”——亦將“吐字”放在“辨其工拙”之首位。清代著名戲曲理論家、劇作家李漁在《閑情偶寄》中也用了不少筆墨闡述戲曲聲樂的“咬字”、“吐字”的問題。他認為學習歌唱首先要弄清唱詞的字調:“調平仄,別陰陽,學歌之首務也”;否則“出口一錯,即差謬到底。唱此字而訛為彼字,可使知音者聽乎”;因而提出:“學唱之人,勿論巧拙,只看有口、無口”。聯系到聲樂教學,他又指出“教曲必先審音”,“即使不能盡解,亦須講明此義,使知字有頭、尾以及余音,則不敢輕易開口”。對于聽曲和唱曲,他同魏良輔一樣把“字”視為曲之第一,指出:“聽曲之人,慢講精粗,先問有字無字,字從口出有字即有口,如出口不分明,有字若無字,是說話有口,唱曲無口與啞人何異哉”;并批評那些“唱完一曲,聽者止聞其聲,辨不出一字”的歌唱者,“令人悶煞”。
從以上名家的論述中,不難看出,“字”在戲曲聲樂中一無論唱曲、聽曲,還是教曲、學曲,其位置均可謂至高無上。
聲樂是詞與曲的結合,是文學(語言)與音樂相統一的綜合性藝半,“字”屬于語言、文學的范疇,本該是詞作家、語言學家所應關注的對象,而音樂家、歌唱家何以對其情有獨鐘、如此看重呢?從現象上看,似乎難以理解,而如果將“字”與中國傳統聲樂美學理念和聲樂藝術的本質——特別是戲曲聲樂藝術的本質以及“字”與“腔”(音樂)的關系等聯系起來看,就不難發現其中的必然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