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2年港澳臺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錄入時間:2011/12/28 8:57: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六、錄取及其他
1、 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2、 已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3、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4、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等助學項目。詳見學校學生資助信息網http://xsc.bnuep.com/zizhu/。
七、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檢部門
聯系人: 王菊元
監督電話:0756-6126518
傳真:0756-6126518
電子郵箱:anan302@126.com
咨詢電話:0756-6126773,6126787
傳真:0756-6126780
電子郵箱:zhzsb@bnuep.com
學校網址:http://www.bnuep.com
招生網址:http://zsb.bnuep.com
八、附則
本招生章程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于2011年 11 月 29 日由校長辦公會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2年港澳臺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招生章程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授權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招生辦公室解釋。本招生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