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
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統考)是面向全省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組織的專業基礎技能測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美術統考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通過科學、嚴謹的考試方法和手段,測試考生的藝術修養、審美能力、觀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運用能力。普通高校根據考生的專業和文化成績,經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二、考試科目與分值 美術統考共3個考試科目,滿分300分。
科目一:速寫(100分)
科目二:素描(100分)
科目三:色彩(100分)
三、考試目的、內容、材料用具及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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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試目的
速寫是用形象記錄生活、記錄藝術思維、積累創作素材的重要技能。速寫科目的考試是通過對人物動態速寫的測試,考查考生在短時間內對于人物比例、動態特征、形體結構、透視關系的觀察理解能力和綜合表現能力。
2、考試內容
人物動態速寫(寫生或默寫)。
3、考試材料及用具要求
。1)素描紙(考場提供);
。2)限用鉛筆或炭筆(考生自備);
。3)畫板或畫夾及相關繪畫用具(考生自備);
。4)不得在卷面上噴灑任何固定液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