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生院校若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經補填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可用“能力考試”的成績計入總分。以“能力考試”成績計入錄取總分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成績不得低于相應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即:文史類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成績不得低于94 分,理工類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成績不得低于70 分。考生的“能力考試”的成績計入總分后,文史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79 分,理工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33分,由招生院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高起專公安類的全部專業和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的招生,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但不得低于相應科類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6、招生院校招收的委培生,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給予降分投檔,降分幅度最多不得超過20分。委培生的招生計劃以《2011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為準,招生院校必須提供與委托單位簽訂的協議書。
7、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高起本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向招生學校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8、錄取時,如招生院校對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必須嚴格按報名前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辦理。
五、錄取方法和程序
1、2011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網上錄取,分為現場局域網和遠程廣域網兩種形式。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做好計算機操作人員的培訓、設備檢查等網上錄取的準備工作,嚴格按規定的時間節點下載和上傳招生信息,確保全市招生錄取工作按時、順利地進行。
2、本科各專業(含專升本)先投檔錄取,本科錄取結束后,再進行專科投檔錄取。報 考高起本未被錄取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成績達到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考生所填的專科志愿進行投檔(未填報專科志愿的不能投檔)。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如專業成績不合格的,文化統考成績達到非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按非藝術類專業和考生志愿順序進行投檔。
3、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補填志愿期限內,可選擇尚有計劃缺額的招生院校,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進行補填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補填3個院校志愿。
補填志愿的錄取工作全部在現場局域網上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