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不得招收脫產班考生,成人高校招收脫產班考生原則上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5%。
招生院校增減招生計劃必須經教育部或市教委批準,招生院校在外省市調回或從本市調出招生計劃,必須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同意,且統一使用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計劃管理系統在網上進行。
四、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本市確定的各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是投檔資格線,錄取分數線由招生院校根椐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和成績確定。
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如下:
1、專科起點升本科(專升本)
文史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200分。
藝術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26分。
理工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30分。
經管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20分。
法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41分。
教育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51分。
農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95分。
醫學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91分。
2、高中起點升本科(高起本)
文史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201分。
理工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75分。
3、高中起點升專科(高起專)
文史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34分。
理工類:錄取總成績不得低于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