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 介
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簡稱上音附中),其前身是由人民音樂家、理論家、教育家賀綠汀教授于1951年創辦的音樂少年班。1953年正式建校,定名為中央音樂學院華東分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1956年,學校更名為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同年,成立上海音樂學院附屬兒童音樂學校。1996年,附小并入附中,實行“大、中、小”一條龍的音樂教育管理體制。
附中現任校長:方蕾。歷任校長:程卓如、蔣在文、金村田、續靖宇、東峰、汝潔、黃祖庚、華天礽、趙曉生、徐孟東。
上音附中具有雄厚的師資隊伍,高級職稱教師人數約占教師總數1/3。同時,我校還聘請王建中、李名鐸、俞麗拿、鄭石生、韓銑光、陳嘉敏、王永德等一批著名的教授和專業院團的演奏家擔任附中的教學工作。
學校設置:鍵盤樂器演奏、管弦樂器演奏、中國樂器演奏、音樂理論(作曲)、聲樂、樂器修造、現代器樂演奏等七大專業。學校面向全國(含港澳臺地區。也招收部分外籍學生)招生。小學部學制三年,中學部學制六年。現有在校生500余人。
五十多年來,學校獲獎達650余人次,涌現出劉詩昆、楊立青、趙曉生、殷承宗、陸在易、陳燮陽、閔惠芬、張國勇、王永吉、薛偉、王健、張樂、羅小慈、馬曉輝、余隆、許忠、孔祥東、秦立巍、李堅、杜寧武、秦川、封穎、黃若、王之炅、黃蒙拉、宋思衡、郝端端、陳佳峰、石帥等一大批優秀的音樂人才。
上音附中在自身發展中不斷進取, 1993年被文化部授予 “三年中連續四次獲國際音樂比賽第一名”的獎匾,文化部首次在所屬藝術院校中頒發此獎匾。2001年學校被教育部、文化部評定為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藝術類)學校。2003年以來,我校還先后被評為上海市“花園單位”、上海市中小學行為規范示范校、上海市中小學“安全文明校園”先進單位、上海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等。
學校始終堅持以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堅持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倡導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堅持教育創新,堅持貫徹精品辦學戰略,積極適應社會主義新時期的發展。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形成自己特色:重視基礎、強化訓練、勤于實踐、全面發展。
上音附中的辦學目標是:辦國際一流的音樂教育,建設一流的師資隊伍,創造國際一流的教育環境,培養國際頂尖的音樂人才。
一.培養目標:附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高等音樂院校后備生和中等音樂專業人才。
附小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等音樂專科學校的后備生。
二.招生名額:
附小30名。附中95名。
三.招生對象:全國(含港澳臺地區)(外籍學生招生考試簡章另行公布)。
原在普通學校年級 |
出生日期限制 |
可報考我校年級 |
小學三年級在校生 |
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小四 |
小學四年級在校生 |
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小五 |
小學應屆畢業生
(上海地區預備班) |
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初一 |
初一在校生 |
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初二 |
初中應屆畢業生 |
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高一 |
高中階段(中專、技校、職校、普通高中)在讀生不招。
四.招收專業及年級:
專業 |
年級 | |
中國樂器演奏 |
笛,笙,嗩吶,二胡(含各類胡琴),琵琶,箏,柳琴,阮, 揚琴。 |
小四、小五、
初一、初二、高一
|
鍵盤樂器演奏 |
鋼琴。 | |
管弦樂器演奏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含民樂大提琴),豎琴。 | |
低音提琴(含民樂低音提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薩克斯,長號,小號,圓號,大號等。 |
小學(銅管、低音提琴除外)、初一、初二、高一 | |
音樂理論基礎 |
作曲。 |
初一、初二、高一 |
現代器樂演奏 |
雙排鍵電子琴,手風琴,古典吉他,打擊樂(中西)。 | |
聲樂 |
美聲唱法,民族唱法。 |
高一 |
(樂器修造專業今年暫不招。)
五.學制:小學三年;中學六年(初中、高中各三年)。
六.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勞動,遵紀守法,努力學習。
2.發育正常,身心健康。
3.對某一樂器演奏有一定基礎,方法基本正確,聽音、節奏感、樂感和音樂記憶力較好,反應較快,具有學習專業的優秀條件(報考管樂專業者,手、牙、唇必須適合專業訓練要求)。身材勻稱,五官端正,矯正視力不低于0.8。聲樂專業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七.報名要求:
1.考生憑學籍所在學校出具的介紹信、標明身份證號碼的戶口簿原件(港澳臺地區學生憑入境有效證件)和復印件、半身免冠同底一寸正面照片二張、字跡工整地填妥報名單并貼好照片等和最近兩學期學生成長手冊(或學習手冊)報名(少數民族須另附市級證明)。(考生學籍所在學校介紹信、報名單、初復試曲目等的填寫必須統一使用本簡章附頁并完成附頁所要求的填寫和粘貼。)
2.根據滬價費(2003)069號和滬財預(2003)104號文中關于“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收費標準:報名費8元/生;初試、復試費20元/門”的規定,我校招生考試收費標準如下:
①.初試:4門×20元/門=80元 科目:技術基礎、練習曲、復調、樂曲
②.復試:4門×20元/門=80元 科目:樂器演奏、視奏、樂理、視唱練耳
3.手續齊備者,發給準考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專業初試。通過初試的考生交復試費80元;通過復試的考生交體檢費、戶口復印件一份、照片一張(背面寫好準考證號、專業、姓名)、按要求填寫信封一個。
4.除學生成長手冊(或學習手冊)及戶口簿檢驗后當面交還外,其余材料不論是否錄取,概不退還。
5. 所有樂器(除鋼琴、豎琴、雙排鍵電子琴、馬林巴外)一律由考生自備。
6.本校招生考試采用面試形式,概不受理錄音錄像審聽。為了方便考生,我校今年除在上海外,另在三省市設立招生點, 在相鄰地區的考生可就近前往報名參加有關專業的初試,合格者可憑“復試通知書”前往上海參加專業復試、樂理、視唱練耳及文化課考試。具體安排見下表:
7.上海考點報名、考試日程:
報名日期:附小4月12--13日 附中4月14--15日
報名時間: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初試日期:4月17--18日 復試日期:4月20—22日
文化課考試、體檢日期:4月27--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