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試內容:
(一)專業初試:
中國樂器演奏:
小四:自選二首不同類型樂曲(一首可為有一定技術難度的練習曲或音階、琶音)。技術要求:每拍四個音,速度不低于♩=120。
小五:內容與小四相同(適當高于小四程度)。技術要求:每拍四個音,速度不低于♩=132。
初一:自選二首不同類型樂曲(一首可為有一定難度的練習曲)。技術要求:每拍四個音,速度不低于♩=144。
插班生:自選二首不同類型樂曲,要求按年級提高。
★笛專業考生可兼報笙、嗩吶專業;二胡專業考生可兼報板胡專業;琵琶專業考生可兼報柳琴、阮專業。
管弦樂器演奏:
1.管樂:(小學限招木管)
小四:大、小調一升、降音階及琶音各一條;自選二首不同類型練習曲和一首樂曲。
小五:內容要求與小四相同(適當高于小四程度)。
初一:大、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練習曲快速慢速各一首,樂曲一首。
初二:演奏任何大調、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練習曲快速慢速各一首,一至二首樂曲。
高一:1.演奏大、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2.練習曲連音、吐音各一首;3.中型樂曲二首或大型樂曲一首。
★長號專業考生可兼報大號專業;薩克斯專業考生可兼報單簧管專業。
2.弦樂:
小提琴:
小四:①三個八度音階及琶音(每拍四個音,一弓三拍,速度不低于♩=92);②自選不同性質的練習曲兩首(馬扎斯或該程度以上);③換把的協奏曲一個樂章,程度不低于阿考萊;維奧梯No.23。
初一:①.三個八度大小調單音音階及七種琶音(每拍四個音,速度不低于♩=126);換把的三、六、八、換指八度及十度雙音音階(每弓四個音);②.不同類型的練習曲兩首:⑴在克萊采爾練習曲No.32(F大調);No.35(bB大調);No.42(d小調) 中任選一首;⑵在克萊采爾或該程度以上的練習曲中自選一首;
③.中國樂曲一首。4.協奏曲一個樂章(第一樂章或第三樂章),程度不低于維奧蒂No.22;斯波爾No.2;卡巴列夫斯基協奏曲。
高一:①.三個八度大小調單音音階及七種琶音(每拍四個音,速度不低于♩=138);換把的三、六、八度、換指八度及十度雙音音階(每拍四個音,一弓兩拍,速度不低于♩=72);②.不同類型的練習曲兩首:⑴羅德隨想曲No.19; ⑵在羅德或該程度以上練習曲中自選一首;③.中國樂曲一首。4.大型協奏曲第一樂章.
*各年級插班生程度應當高于所考年級前一學年的程度。
★小提琴專業考生可兼報中提琴專業。
中提琴:
小四:①.三個八度音階及琶音(每拍四個音,一弓三拍);②.自選不同性質的練習曲兩首(馬扎斯或該程度以上);③、換把的協奏曲一個樂章。
初一:①. 三個八度大小調單音音階及七組琶音;換把的三、六、八度雙音音階,一弓四音;②. 不同技術類型的練習曲兩首,可選自克萊采爾或以上程度的練習曲和等同程度的中提琴練習曲;③. 協奏曲一個樂章(第一樂章或第三樂章);④. 中國樂曲一首。
高一:①. 三個八度大小調單音音階及七組琶音;換把的三、六、八度及換指八度和十度雙音音階,一弓四音;
②.不同技術類型的練習曲兩首,可在羅德或以上程度的練習曲和等同程度的中提琴練習曲中自選;
③. 協奏曲一個樂章(第一樂章或第三樂章);④. 中國樂曲一首。
*各年級插班生程度應當高于所考年級前一學年的程度。
大提琴:
小四:①換把位的音階琶音(三個八度);②不同類型的練習曲兩首(相當于多皂爾第一冊20首以后的程度及
李氏練習曲程度);③不同類型的樂曲兩首(相當于戈爾特曼第四協奏曲程度)。
小五:適當高于小四程度 。
初中:①.三或四個八度的音階及琶音及二個八度的三、六、八度雙音音階;②.不同類型練習曲二首;③.大型
樂曲一個樂章(程度相當戈爾特曼第三協奏曲)和與協奏曲不同類型的中小型樂曲一首。
高一:①.四個八度音階琶音及三個八度的三、六、八度雙音音階;②.不同類型練習曲二首;③.巴赫第一至第
五無伴奏組曲中的任何一段;④.大型樂曲一首(程度相當圣桑a小調協奏曲)和與協奏曲不同類型的中
小型樂曲一首。
★大提琴專業考生可兼報低音提琴專業。
低音提琴:
初一:①.二或三個八度大、小調音階及七組琶音(音階要求一弓四音和一弓八音。琶音要求一弓三音和一弓
六音);②.不同技術類型的練習曲兩首(程度相當于赫拉伯86首練習曲或西德曼音樂會練習曲);
③.大型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卡比契F大調協奏曲第一樂章)和中、小型樂曲一首。
高一:①.三個八度音階與七組琶音(音階要求一弓三或四音和一弓六或八音。琶音要求一弓三音和一弓六音);
②.不同技術類型的練習曲兩首(程度相當于斯托爾希57首上冊任何一首);③.大型樂曲一首(程度相
當于迪特斯多夫E大調協奏曲)和巴洛克時期奏鳴曲一首(一、二樂章)。
*各年級插班生程度略高于所考年級前一學年的程度。
豎琴:
小四、小五:具有豎琴初步演奏技能:基本練習音階、琶音;練習曲一首;不同風格樂曲二首。
初中:具有豎琴基本演奏技能:基本練習音階、短琶音、長琶音;練習曲一首;古典與浪漫時期樂曲各一首。
高一:具有學習三年及三年以上程度的豎琴演奏技能:基本練習音階速度不低于♩=69(一拍四個音);短琶
音速度不低于♩=100(一拍四個音)長琶音速度不低于♩=100(一拍四個音) ;練習曲一首(鮑克薩
程度以上);古典與浪漫時期樂曲各一首。(注:報考高一不能用小豎琴參加考試。)
鍵盤樂器演奏:
鋼琴:(注:考試曲目必須是鋼琴獨奏作品。所有考試曲目必須背譜演奏。對不符合考試要求者,主考教師有權終止其演奏。主考教師將保留在考試中根據曲目情況而抽選作品片段的權利。)
小四、小五:①.練習曲一首(車爾尼作品299以上程度);②.復調作品一首;③.古典時期奏鳴曲的一個快板樂章;④.中外樂曲任選一首。⑤.自選音階琶音一組,包括大調音階、小調音階(和聲,旋律)、大小調長短琶音、半音階。
初中:①.練習曲二首(車爾尼作品740以上程度);②.巴赫平均律一首(前奏曲與賦格);③.古典時期奏鳴曲的一個奏鳴曲式樂章(如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等的作品);④.中外樂曲任選一首。
高一:①.練習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須為肖邦練習曲);②.復調作品一首;③.古典時期奏鳴曲的一個奏鳴曲式樂章(如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等的作品);④.浪漫時期作品一首(如肖邦、李斯特、舒曼、勃拉姆斯等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