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育:樂器進課堂的標準是什么?
7月13日《音樂周報》爭鳴版上的《讓什么樂器進課堂》一文,細細讀來,覺得文中不少觀點令人困惑。
其一,文中開始引入樂器教學在音樂教育中的重要性,提出應鼓勵學生的器樂學習,“什么樣的樂器在基礎(音樂)教育中才是得當的,才能更好地實現音樂教育功能?”作者指出:“一些簡陋的樂器實驗性地使用,如果占用了大量課堂實踐時間,學生所受到音樂教育、美感教育就被擠兌了。”
但接下來卻并未說明、解釋這些簡陋樂器的試驗,是如何在現實中占用了大量的課堂時間,是如何擠兌學生接受音樂教育和美感教育的,這樣無例證的觀點,無法令人信服。
其二,作者“所見到的一些輕易進入課堂的樂器如豎笛、梳琴(不知是怎樣的樂器)無論從外觀到作為樂器的基本要求都不敢恭維,令人抱憾”。
豎笛作為一件西方巴洛克時期就非常流行的樂器,傳入中國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不僅國內豎笛樂器的制作企業數量眾多,而且制作技術也已經達到很高的標準,市面上有不同材質(木質、塑料)、外觀、顏色及各種音區(低音、中音、高音)的豎笛,從外表到音色都很精致,筆者就曾用最普通的塑料制6孔豎笛吹奏技巧性很高的《揚鞭催馬運糧忙》和《喜相逢》等曲目,效果極佳,并不覺得音準和音色有任何問題,只覺得比竹笛吹的要輕松、好控制得多。
常見的豎笛有6孔和8孔,在音區上有2個8度,8孔豎笛還可以吹奏音階內的全部半音,豎笛作為一件成熟樂器,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已經進入我國小學音樂課堂,目前在全國各地城市及農村的小學音樂課堂被廣泛使用,并作為全國中小學音樂教師基本功大賽的一個小樂器的項目,對于這樣一件無論從樂器制作技術、推廣普及程度、師資、教學經驗都已達到很高水平的樂器,作者提出“輕易進入課堂,從外觀到樂器的基本要求都不敢恭維”,著實令人費解。
其三,作者認為,允許粗陋、簡陋的樂器如豎笛、梳琴進入課堂是因為以下兩方面原因:
1.所使用的樂器是否價廉物美,學生和家長是否能接受。這一觀點尤其令人困惑,樂器進入課堂的首要原因,應該是該樂器簡單易學,攜帶方便,使得孩子們隨時都可以拿出來演奏。一支小小的豎笛、口風琴或葫蘆絲可以裝進書包,也可拿在手上邊走邊吹,甚至在玩耍的時候都可以吹奏,加之這些樂器的音量較小,不會產生太大的噪音,因此才成為樂器進課堂的首選,鋼琴、二胡、笛子、琵琶、小提琴同樣可以進入課堂,相信如果這些樂器攜帶方便、簡單易學的話,家長是愿意花這個代價的,而并非如作者所說,首先考慮樂器的價格。
2.“還有一個更為實際的問題,樂器的學習比歌唱的學習困難得多。”不知作者是根據什么來判定“樂器的學習比歌唱的學習困難得多”,雖然唱歌是每個孩子的天性,但依然有很多孩子在沒有受到音樂基礎教育之前唱歌是五音不全、跑調的(天生好歌喉、樂感好、唱得準、愛唱歌的孩子當然也很多),甚至有些孩子,即使上了幾學期的唱歌課,離開樂器或伴奏來歌唱時依然會跑調,由此證明孩子學習歌唱不是件容易的事,它對孩子的聽力、音準的控制能力、呼吸、發聲狀態及咬字吐字都有很高的要求。相反,對于豎笛、口風琴這樣簡單易學的樂器,它們一吹就響,有固定音高以及柔和的音色,孩子無需投入大量時間,就可以輕松吹奏簡單的樂曲或歌曲,以筆者親身教學實踐,幼兒園大班的孩子,都可以在2個月內,學會用6孔豎笛輕松地吹奏簡單的兒歌小曲,小學生低年級的孩子完全可以在一學期內花較少的時間,學會吹奏豎笛。
作者認為如果將那些“經過幾百年能工巧匠和音樂家們千錘百煉的,具備優良性能和豐富音樂表現力,是被人們所信任和喜愛”的傳統優良樂器排除在課堂之外,而使用在各方面都有待鑒定的樂器,是不妥的。這里作者把成熟的專業演奏能力以及這些優良樂器所產生的音響效果,想當然地和樂器本身劃上了等號,從而認定,是優良的樂器,就一定能產生好的音響效果和音樂審美效果。可當這些優良樂器的使用者,只是音樂基礎教育中孩子們,恐怕很難會產生作者所期望的樂器進課堂的理想效果。可以想象,對于鋼琴、小提琴、二胡這樣的樂器,普通的、非專業學習的孩子,初學一年后奏出的效果是怎樣的。所以作者才會有以下的困惑“這也便陷于一個悖論:想輕輕松松地獲得樂器演奏的快樂,而省略了演奏訓練的困難,幾乎是不可能的”。但小學音樂教學實踐證明,恰恰是豎笛這樣的簡易樂器,能夠使孩子們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迅速掌握一門樂器演奏,通過自己的親身演奏,體驗音樂的美,從而達到藝術教育的最終目的——獲得審美感知能力,而不必非要通過一些傳統優良樂器的學習,非要經過演奏訓練的困難,才能獲得音樂審美感知。同時,學習了豎笛、口風琴等簡易樂器之后,再來從事其他樂器的學習要輕松容易得多。
我們大可不必以高低優劣的等級心態,來排斥簡易、便捷、高效的實用樂器,若真如作者所說,把鋼琴、小提琴和二胡等傳統優良樂器,引進小學音樂課堂的話,恐怕真的會“占用了大量課堂實踐時間,學生所受到音樂教育、美感教育就被擠兌了”。
什么樣的樂器可以進入基礎音樂教育的課堂,本不是誰讓進的問題,樂器本身不應該也無法成為審美評判的標準,樂器是否適合孩子們的年齡特點及接受能力才是樂器進課堂的決定因素。
樂器進課堂,只是學校基礎音樂教育的一部分,小學音樂課堂中同時包含歌唱、欣賞、音樂游戲、身體律動和打擊樂器演奏等,因此,若說樂器進課堂時由于樂器選擇不當而耽誤了孩子們的審美教育,恐怕就有些以偏概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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