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行業將迎來新變革 音樂制作人將參與到歌曲版稅分成
對音樂行業不熟悉的人總有各種疑惑,對于行業內的分工和各種工種摸不著頭腦,很多人就不能理解“音樂制作人”在一首歌的制作中擔任怎樣的工作。
【音樂制作人】其實就像是電影導演兼制片的角色,他的工作多且繁雜,負責聯系所有環節與相關工作人員,并監督歌曲生產,制作人要對音樂風格及成品的質量負起責任,尋找、統合、接洽、關照各階段進度。
最近有新的消息透露,制作人將會參與到歌曲的版稅分成中來,這會給行業內的音樂制作人們帶來怎么樣的影響呢?
要討論這個話題,我們首先要了解制作人的收入構成。我國的音樂制作體系正處于發展完善狀態,當前市場慣例是,制作人與編曲不享有收益分配的分成,僅領取一次性的報酬,不參與后續收益分配。
會形成這樣的分配習慣,是因為制作人雖然掌控了一首歌曲制作的各個環節,但是他并沒有真正參與到歌曲的創作中去,如果制作人可以享受收益分配,那么編曲師,樂手,錄音師,混響師與和音老師都可以為自己爭取收益分配,那么后續的收益分配就會十分復雜。
當然,也會有部分制作人參與到收益分配中去,唱片公司為了與大牌的制作人維系合作關系,會約定有收益分配比例模式,即制作人負責制作完成的錄音著作或視聽著作產生收益時,會根據約定的比例獲得收入。
只是隨著制作人與唱片公司的解綁,與許多大牌制作人身價的提升,這種給予制作人一定收益分配比例的現象漸漸減少。
當然,隨著行業的發展與變化,制作人的工作也會發生相應的改變,隨著我國“唱作人”熟練的增加,與獨立音樂人的增多,身兼“詞曲作者,歌手,制作人”于一身的音樂人也越來越多,他們可以獨立完成出品歌曲,也可以輔助完成其他音樂人的需求,技能點越多,完成一首歌的周期也會被不斷縮短,現在的歌曲制作比之從前會簡單許多,在預算受限的情況下,還可以通過許多電子配樂來完成歌曲,這讓許多本不大牌的制作人工作開始減少,不得不把更多的工作內容攬在肩上。
只是“獨立音樂人”與“唱作人”本身就是歌曲的創作者,依法享受作品的著作權,本身就可以獲取歌曲發行后的版權收入,所以這項改革反而不會影響到他們。
視頻中所提到的更多是“制作人可獲得版稅收入分成”這件事,會對“音樂制作人”這個行業產生的影響。
一首歌曲的創作分為可以簡單分為:作詞作曲,編曲,歌手錄音,和聲,混響,后期幾個方面,如果制作人對歌曲制作要求更細致,預算更充足,還會有配器與弦樂錄制的流程。但最終能拿到歌曲的后續收益,而不是一次性被買斷的,往往只有詞作者,曲作者與歌手及制作這首歌曲的唱片公司,公司能否擁有歌曲版權,還要看公司在歌曲制作中具體擔任何種角色。
當前行業中,歌手與唱片公司一般占據歌曲后續收益分配的大頭,詞作者與曲作者可以拿到的分成較少,如果有規定音樂制作人也可以獲得分成。那就是原本一般大的蛋糕,突然多了一個人吃。詞曲作者本身分到的少,不可能再從他們手中拿,那音樂制作人要分的自然就是歌手與公司的那一份了。
不想讓自己的利益受損,那只能讓歌手擔任制作人,本身歌手作為歌曲的演唱者及版權所有者,擔任制作人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行業內那些沒有詞曲創作能力與歌曲演唱能力的制作人們的日子便會越來越難,這才是上文視頻作者所擔憂的情況。
音樂行業是不斷變化發展的行業,從業者在不斷發展變化的同時,行業的規范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制作人與編曲能否擁有歌曲著作權及后續收入分成一直都是業內頗有爭議的話題。即使真有政策在這方面上做強制制定,業內也會針對規定作出相應的改變,這是整個大行業的大勢所趨。
目前國內的歌曲版稅收益分成還不規范,時常可以看到詞曲作者或者是歌手發聲維權,控訴各大平臺與唱片公司侵犯著作權。而從《2020年中國音樂人報告》中對音樂人收入來源的分析對比我們可以看出,隨著新著作權法的發布與國內對音樂著作權的關注,近兩年音樂人的版稅收入有了明顯的上升,但總體還是不高的,我們的音樂市場還有待規范,音樂人們也在不斷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希望通過更多途徑來增加自己的音樂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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