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學生都培養藝術特長” 出發點很好但新問題又來
近幾年,我國教育事業在蓬勃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各項重大改革,學生的培養模式也逐漸向素質教育方面轉變,希望讓孩子的童年不僅是被題海書海所占滿,還有除了學習之外的樂趣所在。
在整個學生時代中,大家的記憶好像都是沉重的書包、寫不完的題、做不完的卷子、被班主任占不完的副課……
正是意識到了當下嚴峻的教育形勢,以及學生繁重的學業負擔,相關部門一次又一次地出臺各項政策。
比如取消晚自習、減少家庭作業、設立午休課、音體美加入中考……主要目的就是為了給學生“減負”,實現真正的全面發展。
在教育部最新的發布會上,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王登峰就“美育”工作提出建議,每個學生都應該培養1~2門藝術特長,這是接下來學校進行美育改革的關鍵。
雖然教育部的出發點值得點贊,但與此同時,也面臨著三個“新問題”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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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此項提議中的藝術特長,究竟是“愛好型培養”,還是“目的性培養”?
在網友反對和支持兩種不同的聲音下,其實主要是針對藝術特長培養“性質”的爭論,究竟只是為了豐富孩子生活,還是出于必須讓孩子掌握幾項特長,甚至培養成為藝術類人才?
▲處于“愛好型培養”的藝術特長,對孩子的全面發展有益
培養才藝和特長,不見得非要往專業方面走,只是作為一種愛好豐富生活也好,還是作為一種技能提升社交也罷,對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都是非常有利的。
現在的很多人的思想過于貧瘠,如果孩子能夠從小掌握一兩門興趣愛好,豐富一下自我也是不錯的。
▲如果屬于“目的性培養”的藝術特長,那就有待商圈了
只是簡單地培養特長倒是無妨,但是一旦用硬性考試來衡量,那在這種“目的性培養”的前提下,學生就變得更苦不堪言了。
學習特長的時間、精力、金錢……一系列的付出,不僅沒有起到減負作用,反而變相增負了,這種為了特長而培養特長的模式,甚至成了學生和家長攀比的“不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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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二:孩子的藝術特長,能否由學校來培養,而不是依靠高價的校外機構
如果在不影響學習的情況下,加大對于孩子的藝術培養力度,大多數家長其實還是相當支持的,畢竟多才多藝的孩子誰也喜歡。
但最關鍵的一點是,在孩子的藝術特長這方面,希望學校能夠“挑起大梁”,而不是依靠校外亂收費的機構。
一方面,在校園里兼顧學習和藝術特長的培養,可以一定程度上減輕孩子的學業壓力,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另一方面,比起校外的培訓機構來講,家長還是放心把孩子交給學校,而且費用相對來講也并不高。
其實,只要學校保證音樂、美術、手工等其他課程的正常開展,而不是用學習壓榨、剝奪學生們休閑娛樂的時間,基本都能在義務教育階段找到自己的特長。
由學校“牽頭”,這才是健康的藝術特長培養模式,可以真正起到豐富學生生活、提高學生審美的作用,而不是變相地變成家長攀比和雞娃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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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三:當藝術特長從“軟建議”變成了“硬指標”,窮人家孩子的出路更窄了
教育部的這項建議一出,很多網友紛紛表示“對農村地區很不友好”。
由于地區貧富的差距較大,也帶來了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而那些貧窮人家出身的孩子,在才藝上面就遠遠“輸”給了同齡人。
雖然城市地區的教育競爭大,孩子們學習藝術特長也難,但是艱難過后最終都會有所受益。
而反觀農村地區的孩子呢?沒有資源、沒有財力、沒有意識,小時候或許察覺不到,但等長大以后才發現與別人的階級差距有多大。
一旦“每個孩子培養1~2項藝術特長”這件事,從軟性建議變成了硬性指標的話,那么就意味著窮人家孩子的出路更窄了。
原本,農村地區的孩子或許可以憑借“知識改變命運”,但要是突然加了一條藝術特長的衡量標準,無益于加大了“跳農門”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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