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市井音樂:“雅”與“俗”文化的交融
宋代的音樂主題,由隋唐時期莊嚴恢弘的宮廷音樂,轉變為自然多樣的市井內容,其形態特征、受眾人群等相較前朝都有了巨大的轉變。隨著人民參與度的不斷提高。這一時期的市井音樂,反映了宋代平民階級的音樂活動狀況。市井音樂在民間范圍內廣受好評,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宋代音樂的整體發展。
一、宋代市井音樂的種類及演奏形式宋代市井音樂種類繁多,擁有說唱音樂、戲曲、民間歌謠、曲子詞、歌舞、樂器等多種表演品種,十分豐富。除了單一的種類外,還有像“雜劇”這樣的表演形式,將音樂、舞蹈、雜技等諸多元素進行了融合發展,成為了一種具有極強綜合性、全面性的表演形式。
宋代在樂器的存在數量上,與前朝相比有著很大的增加,種類上也進行了革新。之前單一的器樂演奏形式已經逐漸不能滿足觀眾們的審美需求,因此在宋代出現了很多器樂合奏的表演形式,比如:笙、篳篥、笛、排簫、拍板、鼗鼓等樂器進行合作表演。
這樣新穎的形式,在宋代戲曲、說唱等藝術形式的伴奏部分中被廣泛使用,豐富了宋代市井音樂的種類,同時也體現了宋代市井音樂種類的繁盛和多樣。音樂藝術之間,得到了充分的融合,相互促進,和諧發展。
除了在演奏形式上的創新外,宋代市井音樂在傳承傳統音樂文化精華的同時,不斷革新發展,出現了許多新的音樂品種,例如歌舞音樂,不再像以往只有單一的歌與舞的結合,而是在故事情節上增加更多的戲劇沖突,讓戲劇化的元素來豐富整個表演。
“唱賺”也是當時所流行的歌曲套曲表演形式,“賺”是南宋藝人張五牛創造的一種嶄新的歌曲形式,其代表著一個單個的歌曲表演形式,以笛、板、鼓為伴奏樂器進行演唱表演,有纏令和纏達兩種形式。“唱賺”則是將若干個歌曲連成完整的一套歌曲的形式。
由此可見,宋代的市井音樂種類繁多,形式多樣,內容豐富。
二、宋代市井音樂在民間的發展宋代商品經濟的空前發展,使得各階層的人們在思想上,面對商業活動、金錢、商人地位等事務上的想法,發生了巨大轉變。特別在政治生活中,商人的地位逐漸得到提高。這些變化都對市井音樂的商業化定性,起到了極其重要的推動作用。
宋代在沒有了宵禁的限制后,出現了繁榮的夜市,這些都成為了商品經濟發展的有利條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當時的音樂活動發展,出現了許多相當繁榮的市井音樂活動,且這些活動大多以營利為目的在市井街頭演出。
隨著音樂活動規模地不斷擴大,參與市井音樂活動的人群不斷增多,市井音樂活動已經不再是一種自娛或娛人的簡單手段,而變成了一種職業行為,市井藝人們借此謀生,音樂也不再單單只是一種藝術表現形式,更成為了一種商品或是一種招攬生意、吸引顧客光臨的宣傳手段,市井音樂也因此得到發展。
這些市井藝人若想要獲得更加可觀的收入回報,擁有更好的經濟效益,就必須不斷強化自己的專業水平,以迎合不同受眾群體的審美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表演技藝,從而使市井音樂的專業化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
在宋代,隨著經濟的發展,市民階層開始追求精神上的享受。加之由于唐代宮廷音樂逐漸處于衰敗的狀態,民間瓦子、勾欄等商業場所的音樂出現且逐步興盛,使得宋代的市井音樂得到了一個絕佳的發展時機,也促使宋代說唱音樂、雜劇音樂等市井音樂文化得到了形成和發展的機會。民間音樂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代表了宋代音樂整體的發展水平狀況。
同時,由于宋代音樂的主流方向由宮廷逐步轉向民間,更多的百姓參與到音樂娛樂活動當中來,他們以不同的身份:或是音樂的創造者、演奏者,或是音樂的消費者、欣賞者,積極地參與到市井音樂文化生活當中。瓦子、勾欄、茶館等場所,滿足了各個階層、各個年齡段、各種不同職業人的不同需求。
不論是地主、官員、商人、小販,甚至是貧民百姓都可以在瓦子勾欄,甚至是街頭巷尾,參與到市井音樂文化活動中來,成為各階級大眾均可擁有的愛好。而且,市井音樂的內容與功用不單單只是體現在統治者對于民眾的教化作用,更多的是市民階層用來豐富日常生活,增添生活趣味。
三、宋代市井音樂的演出場地1.瓦子勾欄瓦子,是在宋代大城市中出現的集商品交易與娛樂為一體的娛樂場所。在瓦子中的專門從事藝術活動的場所搭有許多棚子,用來遮蔽風雨,因此這樣的場所,被稱之為“樂棚”或“游棚”。 這些樂棚的舞臺邊緣會設有欄桿,而“勾欄”一詞的本意即為欄桿,后就用這一個詞語來指代瓦子中的藝人、伶人們專門表演的固定場所,“樂棚”也被作為瓦子的別稱。
瓦子作為當時的娛樂場所,參與人數眾多且人員構成十分復雜。臺下的觀眾,或會一家人赴瓦子觀看表演,大人們被表演的內容吸引,而孩童卻不一定會將注意力完全放在表演的內容上,而是與小伙伴們成群相聚,嬉笑打鬧。在這樣的情況下,孩子與家長走散也是常有的事。
宋代的瓦子當中特別設置的小棚子,目的是防止孩童走失,方便聚集以讓家人得以尋找孩童。這樣的設置放在如今看來,也非常人性化。
總體說來,宋代開放的社會環境,造就了瓦子的成形與發展,而具有商業意味的瓦子,其興盛與繁榮,也推動了宋代音樂的蓬勃與繁盛,這對整個宋代的音樂文化都有著深遠而深刻的影響。
酒肆茶館宋代的酒文化十分興盛,賣酒的場所被統稱為酒肆。北宋時期的酒肆有正店和腳店之分。按現在的理解,正店是兼營釀酒、零售和批發的相關業務,而腳店則主要負責零售,并以正店作為供貨渠道。在宋代,酒肆的數量也非常的可觀,規模也很龐大。
北宋時期,酒文化的繁榮景象;到了南宋時期,酒肆分為四種,分別叫做官庫、子庫、腳店和拍戶,飲酒的風潮相較北宋更勝。
從早到晚,市井藝人作樂、演繹各類技藝、雜劇也是迎酒儀式當中至關重要的一個環節。在這樣的儀式當中,用音樂來吸引顧客。
除了酒肆之外,茶坊也是宋代商品經濟背景下的重要產物。隨著宋代商業文化的迅速發展,城市規模的逐漸擴大,酒肆、茶坊也變得極為普遍3.其他演出場地大街小巷的人口集中之地,也是民間藝人們在宋代的城市中,展示自身才能的絕佳場所,可以讓他們在除了如瓦子、勾欄、酒肆、茶坊等固定場所之外,還有一片天地可以施展市井藝人才華。
還有一些市井藝人由于種種原因,無法進入固定的場地為眾人演奏,但他們又有著一定的才能與技藝,需要靠它們生存,于是這些藝人就會選擇在街頭巷尾的非固定場所進行流動性質演出。在這樣沒有固定場地的市井藝人被稱之為“路歧人”。
四、宋代市井音樂是“雅”與“俗”的交融在宋代之前的藝術、文學審美大多追求著“雅正”的特點,到了宋代,不像經史那樣嚴肅規整,但卻以靈活的形式,展現一個具有“俗”文化風情的真實宋朝。
在民眾間得到普遍認可的“俗”文化,在上層社會也有著一定的接受度。宋代“俗”文化的價值觀念逐漸為人們所重視,商人的地位、重商的思想均有所提高。在各方面都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在他們通過科舉考試進入仕途之后,也逐漸將“俗”文化的價值觀念,帶入了上層社會。
這樣“雅”與“俗”文化的交融與滲透,與宋代商業迅速發展也有著密切的聯系。這也解釋了宋代的音樂既具備“雅”樂的教化作用,又具備著“俗”樂的大眾性、娛樂性的原因。這些來自市井階層的文人官士在入仕之前接受了“俗”文化的熏陶,在出人頭地后,自然也會將這樣濃厚的世俗烙印帶入從官后的生活之中。
宋代輝煌燦爛的市井音樂文化,在歷史的長河中,歷史地位不容忽視。通過市井文化形式,豐富了當代市井人民的生活,也為他們提供了表達情感的渠道,反映當時社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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