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現代學校音樂教育的發展歷程
古今中外,音樂都在人類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國古代有六藝:禮、樂、射、御、書、數;西方則是七藝:文法、修辭、邏輯、算術、幾何、天文、音樂。我們可以看到,音樂從來都是健全人格必學的課程。不過在古代,受教育的只是少數人,中國何時開始在學校教育中普及音樂教育,音樂教育在學校教育中的地位如何呢?
我們先來說一說中國現代學校的起源吧。1898年,康有為在《請開學校折》中建議清政府設立學部,統一管理全國教育。1902年,清朝政府頒布了《欽定學堂章程》,這是我國教育史上正式頒布的第一個學制,但并未付諸實施。1904年1 月公布的《奏定學堂章程》是中國近代由國家頒布的第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的系統學制,這是由張百熙、榮慶、張之洞以日本學制為藍本擬訂的,具有濃厚的封建思想,注重讀經修身,女子不能入學。1905年,袁世凱、張之洞奏請停止科舉制度,以便推行新式學堂,發展務實教育。朝廷詔準自1906年開始,停止科舉考試,并令學務大臣迅速頒發各種教科書。全國各地新學堂紛紛設立,到辛亥革命前全國已有6萬多新學堂。
1907年清朝學部頒布《女子小學堂章程》,確定了女子入學接受教育的權利,也正是在這個學制中正式把音樂列入隨意科,開啟了中國學校音樂教育的先河。辛亥革命后,以孫中山為首的南京臨時政府于1912--1913年發布《壬子癸丑學制》,把“樂歌”課定為中小學的必修課程。
中國的學校音樂教育正是隨著新學堂的出現開始萌芽的,沈心工是中國學校教育中最早的音樂教師。1903年2月,留學日本的沈心工回到國內,執教于南洋附小,率先在自己的學校里設置“唱歌”課,根據國民政府教育部第一次中國教育年鑒的記載,這是中國小學設“唱歌”課的開端。
從這時到今后的30年左右,沈心工、李叔同、曾志忞等音樂工作者創作了大量供學堂音樂課詠唱的歌曲——學堂樂歌。學堂樂歌大多是用日本和歐美音樂曲調填詞而成,因為這一階段的音樂工作者,大多為從日本留學歸來,當時中國的教育體系也是借鑒自日本,而日本又是深愛歐美音樂的影響,一些西方音樂理論、作品、創作方法和審美情趣等逐漸傳入國內,簡譜也是這一時期從日本傳入中國的。
1923年全國教育聯合會擬定中小學《課程設置綱要》將“樂歌”課改為“音樂”課,1932年先后發布了《小學音樂課程暫行標準》、《高級中學音樂課程標準》、《初級中學音樂課程標準》,這是我國第一次由國家發布的音樂課程標準,從此音樂教學也進入了正規的發展軌道。抗日戰爭爆發后,學校音樂課主要以教唱、傳唱抗日救亡的愛國歌曲為主。
新中國成立初期,由于向“老大哥”蘇聯學習社會主義建設經驗,學校音樂教育也幾乎是全部照搬了蘇聯模式,從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學方法和思想,甚至是教材,都通過翻譯蘇聯的資料獲取。當時蘇聯的音樂教育確實也位于世界前列,一些音樂教育理論和教學方法對中國音樂教育起到了重要影響。時至今日,我們的音樂教育體系中仍然有不少蘇聯的元素存在。
從中國學校音樂的發展歷史來看,首先是受到了日本及歐美音樂教育體系的影響,后來又照搬蘇聯音樂教育體系。在這個過程中,雖然中國的音樂教育取得了長足進步,普及率也得到了大幅提升,然而這一切都是以西方音樂體系為中心,中國的傳統音樂卻幾乎消失怠盡。現如今,怎樣博采眾長重塑民族音樂的輝煌,建立文化自信,也是音樂教育正在研究的課題。
1979年6月,國家教育部頒布了《全日制十年制學校中小學音樂教學大綱(試行草案)》:“音樂教育是進行美育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培養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1999年6月,教育部發布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美育不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養,而且有助于開發智力,對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盡快改變學校美育工作薄弱的狀況,將美育融入學校教育全過程。”
雖然現在的學校音樂教育中還存在諸如師資缺乏、課時不足等問題,但是音樂教育已越來越受到教育部門的重視,受到廣大人民的歡迎,相信在今后的改革過程中會穩步推進,真正實現其普遍的“美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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