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2004年湖南衛視的首屆“超女”作為國內選秀節目的鼻祖,那“選秀”節目已有近12年的歷程了。“選秀鼻祖”10年后,央視的《中國好歌曲》可以說是再次掀起“選秀”節目的收視狂潮,堪稱“電視文化奇觀”。這檔節目的成功在于它區別于其他選秀節目,不僅因為“好歌曲”不購買任何國外模式,不把焦點放在歌手身上,而是放在歌曲里,還因為《中國好歌曲》是中國國內首檔不是聚焦于“造星”,而是“造曲”的真人秀歌唱節目。
此節目至今已開播三季,欄目組不僅在籌劃、設計、舞臺燈光、音響等硬性設備上有明顯的改良,除四位導師的稍作調動外,該欄目的賽制,也與之前大有不同:在第二、三季中,導師盲選后新增賽制“限時即興創作”,新賽制不僅要求選手有很高的音樂天賦,又要求有很深厚的專業音樂功底。新增的限時考核環節雖與第一季相比有所創新,不再僅是“一曲創作人”,但由于時間緊促、導師命題寫作、封閉創作空間等,也因此缺失了“音樂的自在”,在某種意義上,放大節目“作秀”成分。
根據官方的宣傳及推廣,筆者本以為這是一檔選拔“創作人”的節目,但后來隨著觀看節目的視頻資料了解到,四組導師不單單只注重選手的專業創作技術,在盲選的過程中,即使被屏幕遮擋但仍偏愛那些唱功好及嗓音有辨識度的優秀“唱作型”選手。這似乎有些偏離節目的本意,由“造曲”回歸到“造星”(比如:蘇運瑩《野子》,導師評價這首歌只有她本人能唱,其他人唱不了,并賦予蘇運瑩“特色唱作人”美譽;祁紫檀《出離》更是被羽泉導師推崇為新時代“小王菲”,其風格獨特、顫音頗有特點等)。除此之外,像柳重言、阿肆、馬上又、王宏恩、湯小康、符致逸、莫西子詩等這些經常給歌星寫歌或在幕后工作的,很少能站在舞臺上唱自己的作品,“好歌曲”看似給這些人一個平臺,給所有在幕后付出的創作人一次展現的機會,但同時也不難發現:這些“創作人”的唱功并不亞于熱捧“歌手”。《好歌曲》也由最初的選拔“創作人”轉變為“唱作人”。
如果說,每首歌曲都必須有它的靈魂。那么,我認為:真正好歌曲的“靈魂”當屬歌詞。在第一季中,民謠歌手趙雷的《畫》歌曲旋律雖簡單悠揚但分外動人而歌詞更是讓人拍案叫絕,“我沒有擦去爭吵的橡皮,只有一支畫著孤獨的筆”劉歡盛贊這種象征手法,簡直是神來之筆,更是被劉歡推崇為“年度最好歌詞”。在第二季中,劉胡軼根據中國當代文學大師木心創作詩歌改編的歌曲《從前慢》,其創作特點可概括為即使聽眾沒有看到文字也能明白歌曲想要表達的是什么,而不是被旋律搶奪更多的注意力,而更是尊重歌詞。劉歡評價:這首歌沉靜、質樸、很有畫面感,在當代社會工作和生活節奏很快、人心浮躁的背景下,“真正的好歌曲”就是要一下子能打動人的內心,審視自己的腳步。梅里亞姆《音樂人類學》第十章中曾對“歌詞的研究”作出表述:歌詞的語言有著特殊的意義,并且以特殊的方式發揮著作用。可見,在不同音樂文化背景下,“歌詞”都對歌曲有著重要的影響。
就音樂本身而言,任何評價標準都是相對的,沒有絕對精確和絕對公正的評價體系。在《中國好歌曲》的舞臺上,原創音樂的時尚性特征、流行唱法及演唱方法的“自由態”性質更是加大了對不同風格類型“唱作人”的作品進行全方面價值判斷時的難度。所以,具有相對性質的評價標準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作品表達的完整性,審美趣味的藝術性,歌唱能力的技術性,演唱風格的時尚性,歌唱狀態的穩定性。
音樂本身是多樣性的,《好歌曲》的舞臺更應多元化、國際化、創新化、個性化。我們欣然接受帶有“中國風”的《卷珠簾》、寫給流浪貓的《喵小姐》、民族搖滾樂隊的《杭蓋》、方言說唱《明天不上班》、無伴奏人聲合唱的阿卡貝拉組合、還有打破傳統融入京劇巴薩諾瓦曲風的《唱念愛》等,不管是哪種音樂類型,相信只要是“用心創作”的就會是讓人拍案叫絕的好歌曲。歌詞也好、旋律也罷,只要是能打動人心的音樂就是“好歌曲”。
中華樂庫的“流行原創之源”已快枯竭,應多給創作者們一些類似“好歌曲”這樣的平臺,原創樂庫的收集可以擇曲再廣泛一些,我們渴望看到真正的原創好歌曲能打破傳統模式的創作,天馬行空創作未必不是件好事,正像莫西子詩說的“音樂不可以不自在”。(音樂周報 鄭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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