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破格復試具體要求
1.破格人數原則上每一專業不超過5人;
2.僅限單破,即只對1 門單科或總分略低的考生破格,破格幅度不超過5分;總分略低的考生破格,必須是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
3.自命題科目不實行破格;
4.同等學力考生和已經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不再實行破格;
5.上線考生多于招生計劃數的專業不實行破格;
6.同等情況下,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優先予以考慮。
(三)破格復試程序:
1.3月30日前,學院根據實際制訂不低于學校要求的破格辦法并公布;
2.4月2日17:00前,考生本人向報考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學院對申請人進行審核并公示5天;
3.4月9日學院將擬破格復試人員名單上報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批;
4.學院參照一志愿考生復試程序組織復試;
5.學校將擬錄取名單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七、復試內容及復試方式
(一)主要內容
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確定復試內容。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專業素質和能力
(1)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包括考生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鑒定,以及對考生人事檔案的審查(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不調人事檔案);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