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訊(記者張菲菲)昨日記者獲悉,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發出關于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20日前有關高校向教育部報送本校測試合格的我省藝術特長生數據庫的同時亦須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省教育考試院要求有關高校應認真核準上報的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畢業學校名稱。若我省在“陽光平臺”上核對考生信息時發現有誤,相關學校應及時核實、更正,以便我省及時確認。而在2014年6月27日前,有關高校須向省教育考試院提交擬錄取的藝術特長生名單,并應于學校所在批次錄取前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向我省增補相應的招生計劃。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合格考生所填報的高考志愿,在高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范圍內按高校所確定的照顧幅度,向高校提供檔案,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