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勵名稱
海南省“南海文藝獎”是經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省文學藝術界的綜合性文藝最高獎。每兩年評選一次。本次獎勵定名為“第一屆海南省南海文藝獎”,旨在獎勵我省近年涌現的優秀文學藝術作品,推動我省文藝事業大發展大繁榮。
二、評獎基本原則
南海文藝獎評獎工作堅持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作品質量第一的原則,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
三、評選名額
本屆評獎共評出84部左右作品。授予終身成就獎2名。
四、評獎范圍
本屆評獎涵括文學、戲劇、電影、電視劇(含電視文藝)、廣播劇(含廣播文藝)、音樂、舞蹈、美術(含設計藝術)、書法、攝影、曲藝、雜技(含魔術)、民間文藝、文藝理論評論等門類的作品。
凡戶籍歸屬地為海南省或在海南省工作的中國公民和隸屬海南省的文藝生產單位和旅居海南文藝家創作的海南題材作品,于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間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出品人身份創作、生產、推出的符合以下條件的文學藝術作品,可以個人或集體名義申報評獎:
1、在省級以上報刊(指標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報刊)公開發表的單篇文學藝術作品(含各文藝門類,歌曲作品須具備詞、曲),或經國家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文藝專著(標有ISBN書號和圖書在版編目數據,可經中國版本圖書館數據核查)。
2、在省級以上專業展覽、競賽中入選、獲獎的各類美術(含已實施的設計藝術作品)、書法、攝影作品。
3、首次在省級以上重大文藝活動中公開演出,或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播映,或在省級以上專業競賽中獲獎的各類戲劇、音樂、舞蹈、曲藝、雜技(含魔術)節目。
4、首次公開上映的影片,和首次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播出的電視劇、廣播劇、電視文藝節目(電影電視均含動漫類作品)。
5、首次在省級以上重大文藝活動中公開演出,或在省級以上專業展覽、競賽中入選、獲獎的民間文藝作品。
6、參評的藝術理論研究著作、論文及報刊文藝評論專欄,須是題材重大、導向鮮明、正確分析解答現實問題、具有積極重大社會反響的作品(出版規格同第1條)。
7、在評獎時限內,獲得經中宣部認可的全國性文藝獎的作品和我省與中國文聯及全國各文藝家協會等單位聯合主辦的獲獎文藝作品,經申報并審定后,授予“海南省南海文藝獎榮譽獎”,但不參加本次評獎。
五、評獎標準
1、作品導向正確,符合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2、作品具有較高的藝術水準,在國內同一文藝門類中居前列,能代表我省文藝創作生產水平。
3、作品在全國產生了良好而廣泛的社會影響。
六、獎勵
對本屆獲獎作品和個人,以海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省各文藝家協會的名義給以表彰獎勵,并頒發獲獎證書、獎牌和獎金。
七、報送要求
各申報單位按照參評有關規定和條件填寫“第一屆海南省南海文藝獎作品申報表”和“第一屆海南省南海文藝獎作品榮譽獎申報表”,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將申報所需資料報送省各文藝家協會。
南海文藝獎評審辦公室設在省文聯組聯部。
咨詢電話:65323130,65358113,6533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