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卷結構(滿分 100 分)
1. 筆試部分滿分 75 分,其中聽音選擇題約占 30%,聽音填寫題約占 70%?荚嚂r間為 30分鐘。
2. 面試部分滿分 25分,只能視唱五線譜。
(二)評分標準
1. 筆試部分:要求用五線譜記譜。
2. 面試部分:不限定唱名法。主要依據音準、節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四個方面進行評分。具體標準:
( 1)音準、節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均為優良者按滿分的 95%左右給分。
( 2)音準、節奏正確、視唱完整流暢,音樂表現一般的按滿分的 85%左右給分。
( 3)音準、節奏正確、視唱不夠完整流暢,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 75%左右給分。
( 4)音準、節奏基本正確、視唱不夠完整流暢,無音樂表現的按滿分的 65%左右給分。
( 5)音準、節奏不正確的,不能及格,根據實際情況按滿30分的 5%-59%給分。
(6)不識譜、不能視唱的不給分。
五、題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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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理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一、考試目的
(一)樂理是考生的必考項。
(二)通過測試考生所掌握的音樂基礎知識及其運用音樂基本理論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鑒定考生是否具備進入高等院校音樂專業學習所必備的音樂理論基礎。
二、考試內容
(一)音律與記譜法【30%】
1. 音與音高:音列、音級及其分組等。
2. 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純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3. 音符與譜表:各種音符與休止符(含簡譜);譜表譜號等。
4. 節奏節拍:各種節奏、節拍及其音值組合法。
5. 音樂術語和標記:常用的省略記號、演奏法記號、速度及力度標記、裝飾音和術語等。
6. 譯譜:五線譜與簡譜的互譯。
(二)音程與和弦【25%】
1. 音程:原位及其轉位的單音程、復音程;自然音程、變化音程;協和音程、不協和音程;等音程。
2. 和弦:原位及其轉位的三和弦、七和弦;等和弦。
(三)調式與調性【45%】
1. 調式:自然、和聲、旋律三種大、小調式和中國民族。
2. 調的關系:關系大小調、同宮系統各調、同主音調和等音調。
3. 音程及和弦:自然大、小調式;和聲大、小調式。
4. 調式變音與半音階:調式變音;調式半音階。
三、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考試時間 90 分鐘。試卷滿分100 分,其中選擇題和非選擇題各約占 50%。
四、題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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