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是2001年的階段。那時互聯網興起,人們開始通過互聯網搜索、下載音樂。網絡音樂改變了生態,音樂從奢侈品變成了大眾消費品。一大部分對音樂品質要求不高的唱片客戶被互聯網搶走了。
第二次改變是在2008年。那時的互聯網進入2.0時代。互聯網的主要應用已從瀏覽獲取信息轉變到了交互和社區。但那一年剛好發生了一件事—政府把音像市場管理權從文化部手里交到了新聞出版署。在交接的過程中,一個沒有權力管,一個還沒有交接好,形成了監管空白。于是,正規唱片公司的發行渠道,比如超市、新華書店等,又被盜版商以低價打壓的方式搶占了。
周小川感慨:“2008年之前我們覺得還蠻滋潤的。”那時星外星已經找到了唱片公司和互聯網的契合點。他們的在線社交媒體,比如豆瓣、博客,是獨立音樂人傳播最好的平臺。通過這些互聯網媒體的影響力,往往能夠聚集起比門戶網站更對的客戶群。
傳統唱片業之前因互聯網而丟失的營銷渠道(以前是廣播、音像店)又在互聯網上找了回來,然而銷售渠道卻又一次丟給了盜版商。面對互聯網帶來的沖擊,唱片紛紛嘗試經營策略—有的轉型做演出公司,有的轉向高端的HiFi市場,還有的轉型做藝人經紀公司。
太平洋也經歷過一次經營方向的蛻變。賴秀薇說,第一,針對高端音樂消費者做精品發燒碟;第二,在內容上創新,推出像《流淌的歌聲》這樣更有創意更經典的作品。她坦白地說,早在2002年,太平洋就嘗試和北京一家公司合作,在網站銷售歌曲。但由于門戶網站都有免費下載,盈利模式不清晰,實際的收益并不明顯。
李海鷹的互聯網嘗試倒是成功的。2005年,李海鷹為孫儷寫了《愛如空氣》。通過與移動運營商的合作,這首歌不僅在SP彩鈴上獲得了很好的經濟回報,也利用互聯網的傳播大紅大紫。“肯定不是靠唱片,只出了一張孫儷的EP,EP有誰買?沒有人見過!就是靠電視劇跟互聯網,歌就出來了。”
不過此后李與移動公司、互聯網的合作效果都不明顯。他認為,到目前為止,互聯網時代音樂的盈利模式仍不清晰,而這也正是唱片公司互聯網時代轉型問題的根本所在。
“無論是唱片公司制作一個歌手,精心打造一張唱片,投資多少錢,收不回來;還是作曲者寫一首歌,很流行,在版權方面沒有回報—這對于公司和創作者都是很大的打擊。”
在李海鷹看來,過去幾十年里,中國的版權意識已經提高了很多。“很多版權組織、唱片公司以及音樂人都在為這個事情呼吁了很多年”,但音樂畢竟是個小產業,“中國移動一年的音樂收益是三百億。中國的唱片正版加上盜版統統加起來也沒有這個數。問題是現在沒有一個機構可以跟中國移動談判,可以跟它抗衡,它一個國有企業,很強勢。人家不給你看數據,你單個的音樂人再牛也不夠力量。法律歸法律,問題還是問題”。
在互聯網時代,對于唱片公司,版權固然是問題,商業模式卻是更大的問題。從2000年到現在,唱片業面對互聯網的挑戰一路潰敗。到目前為止,仍沒有一家唱片公司能夠說是徹底適應了互聯網生存。
賴秀薇的職業生涯見證了唱片業從時代寵兒走向遲暮的全過程。回首過往的30年,她引用了崔健的歌詞:“不是我不明白,這世界變化太快。”
但她也并不想讓自己顯得太過悲情。如今,快到退休年齡的她仍然期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讓“太平洋作為中國音像行業的一面旗幟永遠不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