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1]6號)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訂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實施辦法。
一、職責與分工
根據我區地域遼闊、人口居住分散的實際情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及報名信息的采集工作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籌負責,盟市、旗(縣、區)兩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分工負責,考生所在學校積極協作。
二、報名準備工作
1、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在考生參加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以下簡稱報名)前,應組織報名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文件,了解招生政策,明確職責、任務,熟悉和掌握報名業務。
2、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學校要做好網上預報名、資格審查、照相、確認信息、采集考生筆跡、繳費、信息匯總、核發《準考證》等各環節準備工作,提出紀律要求,制定具體的工作辦法和措施。
3、要做好宣傳工作,努力做到招生政策、報名辦法考生皆知。各報名地點必須明文張貼有關招生政策、報名辦法及實施程序等,以方便考生查閱。
4、各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準備足夠數量的二代身份證閱讀器,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三、報名條件
凡在我區參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及錄取(包括辦理錄取備案手續等在內)的所有人員,包括統考生、保送生、免試生、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招生、職教師資單獨招生、民航和空軍招收飛行員考生、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考生、殘障考生單獨招生、少年班考生、五年制高職轉段考生等,均須在我區按時、按要求履行2014年高考報名手續。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自治區教育廳下發的《關于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區參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見》(內教辦字〔2013〕25號)、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下發的《關于“高考移民”家長上訪反映問題的處理意見》(內招考辦〔2013〕7號)和《內蒙古自治區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戶口從區外遷入我區者在我區參加高考的相關條件界定工作實施辦法(暫行)》等規定和要求,我區2014年高考報名條件確定如下:
(一)具有我區戶籍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不包含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的人員),可申請我區2014年高考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其中,報名參加我區2014年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考試(以下簡稱高職對口招生)的人員,除應具備上述3個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經技能考核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包括在我區所屬中等職業學校就讀、具有我區相關正式入學手續和相關部門學籍注冊手續的區外戶籍應屆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