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考生人數設置考場、制作考場設置數據庫、編排考場。編排考場時生成考生座位號,考試時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座位序號對號入座。考點、考場安排須符合自治區相關規定。
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各科類考生均不得安排在職業中學參加考試。
盟市編排考場后,生成本盟市報名信息庫,在規定的時間通過互聯網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經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驗收合格后盟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方可打印考生《準考證》、桌簽、座次表及各種統計表、冊。
五、考生政策性照顧項目上報
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已經取得或具備的政策性照顧項目在網上預報名時應據實填寫。考生屬于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視為自行放棄相應的政策性照顧項目,不再享受相應的政策性照顧分:
(一)考生沒有按時、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屬于在高考報名前取得或具備的照顧項目,考生在預報名時卻沒有據實填寫。
屬于在高考報名前取得或具備的照顧項目有:臺灣省籍青年,華僑子女、歸僑子女、歸僑, 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傷殘證人員子女。享受這些照顧項目的考生,預報名時須據實填寫相應的照顧項目并在照相確認信息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考生高水平運動員的相關證明材料要按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否則,不予受理相關的審核認定,考生亦不得享受相應的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政策。其他政策性照顧項目的審核認定工作及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顧項目考生資格審核認定辦法(暫行)》執行。享受政策性照顧項目的審核認定表由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通過招生考試辦公平臺打印。
2013年以前(含2013年)參加過高考的考生,不再享受限定為應屆畢業生所能享受的政策性照顧分。
六、考生成績公布
我區高考各科目繼續實施網上評卷,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高考網上評卷工作。評卷工作結束后,經履行質量檢查和違規考生處理等相關程序,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及時采用以下四種方式向考生公布成績:一是通過自動語音信息臺查詢;二是通過160人工語音信息臺查詢;三是手機短信點播查分;四是通過互聯網查詢。考生可按《準考證》上公布的方式進行分數查詢。
需要高考成績證明的考生,可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打印高考成績查詢的網頁,經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人員審核后加蓋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公章即可。
七、考生服務
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信息網同時開展網上咨詢,安排專人解答考生提出的問題。考生也可以發短信到106288331,通過手機短信進行咨詢。還可以通過電話語音咨詢,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為考生提供自動語音咨詢的呼叫中心,屆時考生可以撥打0471967188進行咨詢,為考生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咨詢渠道。
八、考生電子檔案的管理與使用
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管理系統屬于國家事務性信息系統,考生電子檔案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專用信息,要建立崗位責任制,由專人負責管理和維護。考生電子檔案僅限于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向有關學校提供,其余時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考生電子檔案。
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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