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2014年部分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在廣西組織考試管理工作的通知
錄入時間:2013/11/18 23:03: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2. 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聯系人及電話:
馬承豪, 0773-3690505 (辦), 13977382360
楊慧芳, 0773-3699656 (辦), 18007875106
陸黎明, 0773-5847338 (辦), 15977329196
聯系電話: 0773-5847338 (兼傳真)
聯系地址:桂林市育才路 15 號廣西師范大學音樂學院辦公室,聯系人:陸黎明
郵編: 541004
3. 廣西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 0773-5818532 (兼傳真)
聯系地址:桂林市育才路 15 號廣西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人:廖宏偉
郵編: 541004
(二)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為美術類、書法類考點。
聯系人及電話:李曉穎, 13517668086 , 0771-5714002 ;地址:南寧市青山路 14 號,郵編: 530021 。
三、組織管理
(一)我院負責對區內外院校在我區設點考試的資格審核。
(二)考點單位應積極配合設點考試院校做好各項考試工作,并具體承擔專業考試的考務管理工作。
1. 各考點單位要成立考點考試委員會,負責本考點考試各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及實施。考試委員會主任由考點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對本考點的考試工作負總責。委員由考點單位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考試委員會下設報到接待宣傳組、考務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等若干職能機構,分別負責相關的考試實施工作。設點考試院校代表要積極參與相關職能組的工作。
2. 各考點單位須在考試前與設點考試院校簽訂協議,明確責任。
3. 考點單位負責設點考試院校在本考點的有關考務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和設備,做好設點考試院校和考生所需的信息、政策咨詢和后勤保障服務等工作。
4. 各考點單位要強化考風考紀建設和試卷安全保密工作,加強對監考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對無視考場紀律、違紀舞弊的考生,考點考試委員會應立即按有關規定收集相關違紀舞弊的材料和證據,嚴厲打擊違紀舞弊行為,堅決杜絕群體性舞弊事件發生。專業教師以及有直系親屬參加 2014 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人員均不得參與監考工作。
(三)擬在我區設點考試的院校應按照教育部及我區的有關規定,按時報送設點考試申請報告、計劃確認書、招生簡章等相關材料。經審核批準后,按照相關考試管理規定對我區考生實施專業校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