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文學、音樂美學、音樂藝術管理、音樂聲學、音樂教育學、音樂心理學、音樂治療學、鋼琴教育研究、聲樂教育研究、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指揮、聲樂、國樂、鋼琴、管弦)各研究方向適用】
中國古代音樂史部分
考生必須掌握上自遠古迄至清末的中國古代音樂史橫縱兩方面的知識。考生應對不同時期的音樂文化史實,音樂文化現象,音樂種類、風格流派、音樂形態和傳承方式,音樂文化交流等領域,包括對人物、事件、文獻、樂器、樂譜以及音樂史學研究狀況、音樂史學研究成果、音樂文物考古等,有相當的、具體清晰的認識。
一、遠古、夏、商時期
1、舊、新石器時代社會、文化的人類學和考古學一般知識。
2、古代音樂文獻所記載的原始音樂活動、遠古時期的音樂傳說及其與中國音樂起源、氏族社會音樂文化、原始音樂形態和審美等問題的關系。
3、部分巖畫從圖像學的角度所反映出的遠古時期樂舞表現形式和音樂審美文化功能。
4、關于這一時期的出土和傳世樂器,以及如何依據這些樂器的材質、結構性能來比較和判斷這一時期的音樂形態及觀念。
5、金屬樂器的出現及其意義。
二、西周、東周(春秋、戰國)時期
1、西周禮樂制度中音樂使用形式的具體規定,以及禮樂制度建立的背景和意義。
2、儒家音樂思想、墨家音樂思想、道家音樂思想。
3、這一時期的樂律理論(十二律、旋宮、三分損益法、隔八相生法)。
4、曾侯乙編鐘的音樂特點,以及此套編鐘出土的重要意義。
5、《詩經》和《楚辭》的音樂(結構)特點。
6、周代的“采風制度”。
7、有關這一時期的樂器、音樂文獻及史料。
三、漢、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
1、漢代“樂府”的主要職能,以及李延年的音樂貢獻。
2、漢代“俗樂”的主要內容(提示:鼓吹樂、相和歌、百戲)以及表現形式的多樣化(提示:徒歌與但歌、相和歌與相和大曲)。
3、清商樂的興起與發展。
4、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的音樂文化交流與融合(提示;羌笛、胡笳、箜篌、篳篥、曲項琵琶、五弦琵琶)。
5、稽康、阮籍的音樂思想。
6、京房、何承天、荀勖在樂律學方面的探索及成就。
7、這一時期的古琴音樂狀況(提示:琴曲《廣陵散》、《碣石調幽蘭》、琴歌《胡笳十八拍》、琴譜)。
8、文人音樂家的出現及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