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實施方案
(一)招生計劃
招生計劃 |
統招生 |
擇校生 | ||||||||||
小計 |
普通
統招生 |
藝體統招生 |
小計 |
普通 |
藝體 | |||||||
音樂 |
美術 |
普體 |
高體 |
音
樂 |
美術 |
普體 |
高體 | |||||
1400 |
1120 |
1006 |
32 |
40 |
16 |
26 |
280 |
254 |
8 |
10 |
4 |
4 |
(二)錄取辦法
錄取的程序:先錄取統招生,再錄取擇校生;對統招生,先錄取普通類統招生,再錄取專業類統招生;對普通類統招生,先錄取指標生,再錄取剩余的統招生;對指標生,先錄取推薦生,再錄取剩余的指標生。對擇校生,先錄取普通類擇校生,再錄取專業類擇校生。
統招生(指標生)錄取的基本條件是:信息技術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藝術考查、綜合實踐活動和地方與學校課程學分認定均為合格以上。
綜合素質認定為E等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包括擇校生)。
1.推薦生錄取
推薦生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綜合素質特別優秀的學生,一類是在某一學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推薦生由初中學校推薦,我校自主擇優錄取。推薦生必須具有城區高中統招生報考資格,錄取后為統招生。推薦生占我校總招生計劃的5%,共70人。
⑴推薦條件
綜合素質特別優秀的推薦生的推薦條件:符合我市統招生報考條件,綜合素質評價達到優秀等級,信息技術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藝術考查、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學分認定均為合格以上。
具有特殊才能的推薦生的推薦條件:符合我市統招生報考條件,綜合素質評價達到良好以上等級,在某一學科或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
①參加信息技術創新實踐活動獲得山東省二等獎以上者;
②獲得國家發明專利;
③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各學科單科具有特殊才能者(有成績證明或專著、文章發表);
④初中階段有專著、小說或作品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且為第一作者的;
⑤繪畫、書法、攝影作品在濰坊市級以上行政單位比賽獲獎或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者;
⑥聲樂、器樂、舞蹈、節目主持、演講辯論在濰坊市級以上比賽獲獎者;
⑦體育比賽(包括棋類,如圍棋、象棋、國際象棋)在省級以上比賽獲獎者;
⑧心算、速記超出常人,才能突出者;
⑨其他特別突出的興趣愛好特長。
⑵推薦辦法
各初中要在尊重學生志愿的前提下,嚴格按照市教育局規定的辦法進行推薦。推薦生名單和推薦資格經基礎教育科審查無誤后于4月26日將推薦生登記表和推薦信轉交我校。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