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復試基本要求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含統考生、推免生、單考生、往年保留入學資格今年返回生(下稱“保返生”)、調劑生、破格生)均應參加復試。2012年推免生已完成復試的,可不再參加復試。
(二)統考生應符合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A類,合格生源數多于計劃數的專業可提出高于國家標準的要求)方可參加復試,單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由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后另行公布。學院應嚴格按照要求確定復試名單并公布。
(三)為了提高復試的有效性,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各專業原則上采取差額復試的方式,差額比例一般為1:1.2。
四、一志愿考生復試
(一)4月5日前,各學院在網上公布一志愿復試人員名單,并通知考生攜帶有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復試。
(二)4月8日(或13日)上午7:00,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一寸照片及體檢費(35元)到倉山校區師大醫院參加體檢。
(三)4月8日—12日,考生到各學院進行資格審核、繳交復試費并參加復試。復試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畢業證書原件(以報名信息為準,應屆本科生持學生證,往屆本科生持本科畢業證,同等學力者持專科畢業證及同等學力報考證明,已獲本科畢業證的成人應屆生持本科畢業證及同等學力報考證明)、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政審表》、學習成績單復印件。
(四)對持不合格證件、復試材料不全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不準參加復試。
(五)個別學院的體檢和復試時間另有安排,以學院網頁通知為準。
五、調劑復試
(一)復試時間:4月8日—25日,由各學院根據實際進行一次或若干次調劑復試工作。
(二)調劑程序:
1.考生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填報調劑意愿,經學院審核通過后通知復試;
2.學院參照一志愿考生復試程序組織考生復試(體檢時間限每周二、四、五上午);
3.復試合格的考生由學院發出“同意待錄取”的通知,并經考生網上確認;
4.研招辦為擬錄取的考生開具調劑公函(由各學院發放),考生憑調劑公函及本人申請向第一志愿單位申請調取考試有關材料;
5.第一志愿單位在5月15日前將考生的初試試卷、《調劑表》(由第一志愿研招辦開具,并加蓋一志愿研招辦公章)等材料通過機要方式寄到我校;
(三)調劑考生在復試時應向學院提交的材料
1.《調劑申請表》、《政審表》;2.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單(復印件或網上打印的成績通知);3.本科階段成績單復印件;4.本科畢業證書(應屆生學生證)復印件;5.個人簡歷;6.獲獎證書復印件;7.外語過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
(四)調劑具體要求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國家A類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必須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初試科目須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考生初試科目中也須有數學。
4.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這7個專業。
5.單考生不能參與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