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方案
錄入時間:2012/3/11 15:57: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一、指導思想
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教育規劃綱要,堅持育人為本,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要求,對中小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弘揚偉大的民族精神;要以學校為基礎,面向全體學生,培養中小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良好的藝術修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要展示我省中小學校藝術教育的豐碩成果,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環境,體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園文化特質。
二、活動主題
展演活動的主題是“陽光下成長”。
展演活動要圍繞主題,展現中小學生熱愛祖國、朝氣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體現時代特征、校園特色、學生特點。
三、項目與分組
(一)項目分類。
展演活動的項目分為三類:藝術表演類、藝術作品類和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和校長論壇。藝術表演類包括聲樂、器樂、舞蹈、校園劇(課本劇)。藝術作品類包括繪畫、書法(篆刻)、攝影。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和校長論壇另文通知。藝術表演節目、藝術作品的具體要求見附件2。
(二)對象與分組。
藝術表演類和藝術作品類的參加對象為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藝術專業)的在籍學生,分為小學甲組、乙組和中學甲組、乙組。小學甲組為普通小學的學生;小學乙組為以少年宮、少兒藝術團等校外教育機構為單位組隊的小學生;中學甲組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非藝術專業)的學生;中學乙組為中等職業學校藝術專業的學生、藝術專業學校的學生和以校外教育機構為單位組隊的中學生。中小學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和校長論壇的參加對象為我省中小學藝術教師、中小學校長、教研科研單位研究人員、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人員,以及其他從事學校藝術教育的有關人員。
四、時間安排
展演活動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為基層開展活動階段。 展演活動第一階段要以學校為單位,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藝術活動,要發動全體學生參與,達到每個學生至少參加一項藝術活動的要求,形成班班有歌聲,校校有活動的局面。
第二階段(2012年5月至6月)為市、縣(市、區)展演活動階段。在學校開展活動的基礎上,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組織展演活動,將評選出的優秀藝術表演節目、藝術作品、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送省展演活動組委會。
第三階段(2012年7月至9月)為全省組織集中展演活動階段。 在基層開展活動的基礎上,省教育廳將舉辦省級集中展演和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告會,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將評選出的我省優秀藝術表演節目、藝術作品、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報送全國展演活動組委會,獲得全國優秀的藝術表演節目、作品和藝術教育科研論文將參加教育部于2013年2月在廈門組織的全國展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