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2年市屬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的通知
錄入時間:2012/2/24 9:34: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各區縣(自治縣)招委、教委,北部新區教育局,市屬普通高校:
為進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推進普通高校招生綜合選拔錄取標準和多元化評價機制創新,引導高中教育全面向素質教育方向發展,2012年我市將繼續試行對應屆高中畢業生中在藝術、體育、創新實踐等方面具有特長的考生(以下簡稱特長生),經選拔確認符合相關條件者可以適當降低分數要求,錄取到市屬高校的政策。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特長生必須是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考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
1.高中階段參加以下科技創新實踐活動并獲得優異成績者:
(1)參加科技創新大賽,獲得科技發明、科技實踐活動和科技論文全國一、二等獎;
(2)獲得中國少年科學院小院士稱號者;
(3)重慶市青少年科技創新市長獎獲得者(含提名獎);
(4)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國際金、銀獎和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5)全國創新與實踐活動大賽程序設計、機器人比賽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6)全國青少年電腦活動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7)獲得國家發明專利證書者(如果是數人共同作出的發明,僅第一發明人有申請資格);
(8)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個人項目三等(含)以上獎項獲得者。
2.高中階段參加重慶市教委、重慶市體育局聯合舉辦的中學生體育競賽在田徑、游泳、籃球、武術、羽毛球、網球、藝術體操、健美操8個項目和市運會在田徑、游泳等量化項目中獲得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經市教委、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測試認定者(集體項目僅主力隊員有申請資格);
3.參加教育部批準的具有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的高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合格,且經教育部“陽光招生”平臺公示者;
4.高中階段參加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辦的市級學生藝術展演藝術表演類三人(含)以下項目獲二等獎(含)以上,并在“重慶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網”公示者;
5.高中階段在國家級出版社出版了專著者;
6.高考單科成績取得全市普通文科類前50名或普通理科類前100名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