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錄入時間:2012/1/6 16:14: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九、錄取
各招生院校的錄取原則、辦法,須在2012年5月20日前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并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ㄒ唬┩稒n規則
1.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
音樂類專業: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專業總分及不大于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滿足等級,專業總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
美術類專業:對文化和專業分均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滿足等級,文化總分與專業總分之和優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檔原則:將省控線上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排序,逐個檢索每個考生所填報的A、B、C 院校志愿,只要被檢索的三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并負責對退檔考生的解釋工作。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檔機會。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檔,也不再被補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的同分考生投檔順序:在投檔過程中,如投檔成績相同,則按文化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則將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檔。
2.使用?汲煽冧浫〉母咝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高校,對文化分、專業分均達到相關招生高校自行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
其他?几咝#í毩⒃O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除外),對文化分達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投檔。
3.藝術提前公辦本科第1小批高校,需于2012年7月1日前,通過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管理系統,及時下載報考本校的考生信息。同時,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將通過EMS寄送紙質文本到相關招生高校。正式錄取一律以從網上錄取系統下載的考生電子檔案為準。
(二)錄取辦法
高校對進檔考生,根據本校《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則和標準以及有關招生政策,自主、擇優錄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2012年藝術專業招生繼續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有關軟件和技術方面的問題請與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絡信息中心聯系。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江蘇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見執行。
附:1.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執行院校名單
2.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結構
3.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江蘇省作弊考生數據庫結構
4.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進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