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12年高考音樂類專業招生簡章
錄入時間:2012/1/6 10:38: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高考]
五、報名、考試時間和地點
序號 |
考點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具體地址 |
1 |
長沙市 |
2月8日-9日 |
2月10日-11日 |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長沙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 |
2 |
哈爾濱市 |
2月15日-16日 |
2月17日-18日 |
黑龍江東方學院 |
哈爾濱南崗區學府路331號 |
3 |
太原市 |
2月6日-7日 |
2月8日-9日 |
山西藝術職業學院 |
太原市并州東街95號 |
4 |
南昌市 |
2月1日-2日 |
2月3日-4日 |
江西師范大學 |
南昌市北京西路437號 |
5 |
濟南市 |
2月3日-4日 |
2月5日-6日 |
濟南市招辦指定 |
濟南市市中區經二路195號 |
6 |
杭州市 |
3月1日-2日 |
3月2日至4日 |
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
杭州市玉皇山路77號 |
注:
1.考生報名時需驗交以下材料和費用:
(1)省級教育考試院發給的《2012年藝術專業測試報考證》復印件(原件備查)、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證明、省級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相關專業統考成績合格證明(部分省市需要,詳細請參閱相關省市招生機構文件)復印件(原件備查);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張,并填寫《考生報名表》;
(3)繳納考務費。為節省時間一試二試同時進行,兩試考務費一次收取。
2.除浙江省籍的考生外,其他各省的考生可選擇就近考點考試。
六、專業考試
浙江省籍報考音樂類(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參加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音樂類專業考試,具體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統考報考簡章》規定執行。報考我校舞蹈的考生參加舞蹈類專業省統考(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委托我校組織)。報考藝術教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音樂類、舞蹈類統考的其中一項合格證,除此之外還必須參加由本校單獨組織的藝術教育專業加試。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的考生,參加本校單獨組織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詳情參見《杭州師范大學2012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實施方案》)。
非浙江省籍考生報考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藝術教育、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的部分省、市考生還須參加當地省級招辦(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相應專業的專業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方可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具體省、市規定詳見各省、市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其它無此項要求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參加由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
各專業考試要求如下:所有報考演奏、演唱專業的考生必須背譜,所有音樂類考生謝絕穿演出服、化濃妝、穿高跟鞋參加專業考試。報考舞蹈專業的考生必須著芭蕾舞練功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