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招辦[2013]44號)
各州、市、縣(區)、青海油田招考辦公室,省屬各高校:
現將我省2014年普通高考報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 時間:2013年12月10日至20日(省外借讀高中考生待放假后由考區集中安排時間報名)。
全省報名信息于3月4日-6日收集。報名信息進入省級信息庫后,不再接受補報。
(二)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報名: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符合省招委“青教招委〔2000〕007號、青教招委〔2006〕33號、青招委〔2011〕42號、青招委〔2013〕4號”文件規定的在青高考報名錄取條件及要求;
3. 身體健康;
4. 高中畢業。中職(中專、職校、技校)畢業生除報考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外,只能報考“對口高職”。
(三) 下列人員不準報考:
1. 高中、高等學校在校生;
2. 在非應屆畢業年份參加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3. 未參加完學業水平考試全部科目的(高考前審查);
4. 上一年高考時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的;
5. 因觸犯刑法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 報名辦法:
1. 報名工作由考區招生辦公室負責。
2. 戶口在就讀中學所在州(縣)的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初審報名,再由考區招辦復審;省內跨州(縣)借讀高中畢業生,回戶口所在州(縣)招辦報名(西寧市四區戶籍的應屆畢業生在就讀中學報名);往屆畢業生和省外借讀高中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州、縣(區)招辦報名。
省內應屆高中畢業生不準在非戶籍地報名;往屆高中畢業生不準在補習學校或原畢業中學報名;省外借讀高中畢業生不準在省內中學報名。
報考“對口高職”的應屆中職畢業生在就讀學校集體報名,由學校負責考生的資格初審,由學校所在轄區招辦終審并安排考場;往屆中職畢業生到戶口所在地招辦報名。
3. 州、市招考辦公室對轄區考區招辦、中學的高考報名工作進行指導、督查和管理。
4. 報名時,考生要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就讀高中學校的證明(證明是否應屆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所有科目是否考完、能否正常畢業)。往屆生還要提供在補習學校的證明(在家復習的由家長單位出證明)、以往在我省參加高考的檔案(含報名表、資格審查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高中階段學籍檔案等)。
省教育廳、州(縣)在省外集體辦班學生的報考資格,按照責任機制由辦班單位審查并負全責,注冊號由省招辦編定后發至考區招辦,考生在報名時填寫到《報名登記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