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通知 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辦公室):
為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1年12月1日至5日。
(二)報名地點: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畢業學校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設立的報名站,其他考生一律在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設立的報名站。
(三)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①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②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同等學力者,由本人寫出說明,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③身體健康;
④常住戶籍在我省的中國公民。
在我省定居的外國僑民報名,除須符合上述條件中的1—3條外,還須持公安部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2、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①凡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②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③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
④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且被取消今年報考資格者;
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考生本人或隨父親(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在晉落戶者,不受戶籍遷入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