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報名信息確認
各市、縣(市、區)招辦、報名站和考生單位在報名工作開始前,要采取多種形式和有效措施對報名考生進行規范填涂表卡的培訓,并如實告知考生報名信息填涂錯誤的嚴重后果。嚴格要求考生認真填涂個人信息,工作人員要逐一核對,對考生填涂的個人信息和數碼照片完成采集工作后必須打印出《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表》,由考生確認簽字,如因考生自己填涂不慎或校對不認真,造成信息錯誤,影響考試、志愿填報和錄取等,后果由考生負責;若因工作人員工作疏忽,造成遺留問題,則嚴格按照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責任追究,并由責任人員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八)考生信息管理
各報名站和各級招辦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招生信息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教學廳〔2008〕 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0〕6號)和省招考中心《關于印發〈山西省招生考試信息管理辦法(修訂版)〉的通知》(晉招考計字〔2009〕2號)文件規定和要求,加強考生報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泄漏考生報名信息。凡違反規定對外泄漏考生報名信息,將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責任。如因泄漏考生報名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完全由責任人和責任人所在單位承擔。
(九)考生信息報送時間
1、各科類報名人數和報考藝術、體育類的考生報名信息、數碼照片信息、單位代碼庫和藝術類考試考點代碼庫光盤12月10日前報送。
2、其他考生信息3月31日前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