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辦理報考手續:
⑴報名時,必須出示廣東省常住戶口簿(2011年12月10日前遷入)和身份證,并交全戶人員的戶口簿復印件;購房入戶的,還需出示房產證,否則不予辦理確認報名手續。
⑵必須具備完整的三年高中學籍材料。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應屆生,除具備原籍就讀學校的學籍材料外,還必須具備在我省就讀期間完整的學籍材料,否則不準報考。對弄虛作假而取得報名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
⑶應屆生必須填寫《廣東省2012年普通高中畢業生學籍戶籍審查登記表》(見附件5),并按《關于做好高中階段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2011年應屆高中畢業生學籍戶籍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往屆生須填寫《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6),并由戶口所在地縣(區)公安局、招生辦公室審核蓋章。
⑷錄取新生時,如發現考生上述材料及有關證件不齊備或弄虛作假,一律不得錄取。已被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錄取資格。
3.報考“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的應屆畢業生憑學校證明報名,入學時由招生學校審核畢業證原件。往屆生憑畢業證書報名。考生報名時須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英語或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頒發的“廣東省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證書”。考生報名時須選擇“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的名稱及輸入該證書編號,考生最多可選擇三種專業技能課程證書。畢業證、專業技能課程考試證書的復印件放入檔案。
未取得專業技能課程證書,且報名參加2012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及全國英語或計算機等級證書考試的考生,可先參加預報名,預報名時須輸入考生本人的身份證號碼。考生取得這兩類考試合格證書后,需在2012年5月20日前到原報名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未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的考生,原預報名數據無效。
4.普通高校藝術類(含美術類、音樂類,下同)專業招生術科考試分為省統考、院校單考、省統考基礎上的院校單考三種形式。藝術類考生可選報的文化科考試科目:文科類或理科類考試科目。藝術類考生報名時,需認真了解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相關政策(詳見《關于做好2012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關于2012年省外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在廣東省招生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并向擬報考的高校咨詢后,再確認藝術術科考試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