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報考2012年音樂類(含聲樂、器樂、舞蹈)專業的河南省藝術類考生均須參加音樂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專業省統考)。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分為筆試和專業個體測試兩部分。考生于2011年12月18日憑《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省統考專業準考證》(以下簡稱《專業準考證》)、身份證在省轄市招辦、重點擴權縣(市)招辦設置的考點參加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筆試。專業個體測試分市分批在河南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進行,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時間報名、考試。考生應于2011年12月18日登陸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和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專業個體測試具體分批時間。
二、考試科目及內容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四科,即專業主科(聲樂、器樂、舞蹈,考生任選其一)、視唱、音樂基礎知識、聽音記譜,各科滿分分別為100分、40分、20分、10分。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為筆試科目,專業主科(聲樂、器樂、舞蹈)和視唱為現場個體測試科目。
(一)聲樂
聲樂考試的曲目要求思想內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種不同題材,不同體裁,不同風格的歌曲。
考生自選一首曲目(歌曲或戲曲片段),主要用美聲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試(通俗唱法考生自備伴奏磁帶或CD,其他考生自備演唱歌曲五線譜樂譜,統一鋼琴伴奏)。
聲樂主科考試主要從考生聲音條件、演唱方法、表現能力與作品難度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二)器樂
樂器品種主要包括各種鍵盤樂器、各種常見常用的西洋管弦樂器、民族管弦樂器與電聲樂器等。
考試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種不同題材、不同風格的樂曲及練習曲等。
考生自選一首曲目(樂曲或練習曲,除鋼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備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