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實,各種技巧表現準確,演奏熟練完整。
4.表現力強,對作品風格、速度、力度等方面的把握和處理準確得當,有較強的感染力,整體效果好。
(三)舞蹈
1.形體條件好,身體素質和身高、五官、體形等條件具備學習舞蹈的要求。
2.通過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體現自身的柔韌性、穩定性和靈活性。
3.肢體語言表現力強,對選跳作品的風格、思想情感把握較為準確,作品技術與藝術等方面結合的較好。
4.選跳的作品編排合理,各種技巧動作的表現和風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難度。
5.選跳作品的動作熟練準確、節奏清晰、舞韻協和。
(四)視唱
1.正確掌握音準、節奏,基本做到視譜即唱。
2.熟練掌握節拍、節奏(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
3.正確掌握和表現常用的音樂記號(包括力度、速度、裝飾音、反復記號、呼吸記號等)。
4.能用基本指揮圖式劃拍或擊拍。
5. 題目分A、B、C、D四個等級難度。
(五)聽音記譜(給標準音)
1.音高和節拍節奏劃分準確。
2.準確聽記雙音音高,能夠分辨根音和冠音。
3.聽記8—16小節的旋律或每句長度不超過6小節的二至三個旋律短句。
(六)樂理
了解音樂基本理論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確地表達與運用。
五、考試實施
(一)筆試
音樂類筆試(聽音記譜和音樂基礎知識)考試要求參照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英語科考試要求。
1.筆試試卷的印制、分裝、領運及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