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布《指導意見》 堅決杜絕藝考“黑幕”
9月24日,《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發布以來,引起所有藝考生及家長的強烈關注。
通讀《指導意見》全文,我們感受到除了對藝考生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外,對整個藝考的進一步規范也非常強烈。說得直白些,就是要求相關部門想方設法堵住藝考中存在的漏洞,堅決杜絕“藝考黑幕”。
接下來,我們就《指導意見》中關于加強藝考監管、杜絕藝考“黑幕”相關內容進行進一步解讀,僅供大家參考。
01
建立健全準入退出機制
《指導意見》:“建立健全校考高校和專業準入退出機制,嚴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專業范圍……對于出現違規招生情況的高校,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停止校考資格”。
典型的案例就是四川音樂學院在2021年暫停校考資格。
2020年8月,四川音樂學院聲樂系的副主任鄧芳麗、系教授費莉、楊婉琴涉嫌招生腐敗,被警方帶走。
作為國內最好的音樂學院之一,四川音樂學院在2017年有超過10萬名考生報考,錄取人數卻不超過3000人,競爭之慘烈可見一斑。
在過去,外地學生包進四川音樂學院的收費是18萬。2019年底,鄧芳麗副主任調入聲樂系,價格漲到了25萬一個人!事發后,四川音樂學院被暫停其校考資格。
無獨有偶,沈陽音樂學院和上海戲劇學院也曾因為違規招生被取消了獨立藝術院校招生資格,并于2019年得以恢復。
多年來,藝考生們關注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沒想到其具體名單竟然是浮動的,可以退出,也可以新增。
如武漢設計工程學院和浙江音樂學院都是2017年才獲批加入的,2018年5月30日北京印刷學院數字媒體藝術、動畫和繪畫3個專業獲批加入名單。
其個中原因,皆出于此。
02
加強考試組織規范管理
《指導意見》指出,各省(區、市)和相關高校應按照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完善省級統考和校考命題、制卷、試卷流轉、保管等各環節、全流程的管理。
嚴把考試入口關,通過現代技術手段,嚴防考生替考。
嚴把考試組織關,嚴格落實考生、評委、考場隨機編排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考試舞弊。
嚴把考試評分關,完善專業考試評分標準,積極采取“考評分離”、評委現場獨立打分、全程錄音錄像等方式,確保評分公平公正。
03
健全完善考評人員遴選機制
《指導意見》指出,2021年起,推進建立藝術類專業考評人員信息庫,逐步實現各省(區、市)和高校共建共享,擴大考評人員遴選范圍。
優化考評人員組成結構,逐步增加考評人員人數,擴大省外校外人員比例達到一半以上。
探索逐步建立藝術類專業考試考評人員和考生特殊關系申報制度,凡在規定時間內有指導、被指導關系或有親屬關系及其他利害關系的考評人員和考生,均須按要求進行申報,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高校領導干部子女或其他親屬報考本校的,須向學校報備并在校內公示,相關領導干部要全程回避。
嚴格執行違規考評人員“黑名單”制度,對于隱瞞不報、弄虛作假或違規違紀的考評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列入“黑名單”,終身不得參與高校考試招生工作。
04
落實高校主體責任
《指導意見》指出,高校是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
要加強學校黨委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機制,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方案和招生辦法須經學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
要充分發揮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作用,健全完善學校考試招生規章制度,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和各工作環節要求,不得簡單下放、層層轉交。
05
強化屬地監管責任
《指導意見》指出,省級招委是監管省級統考和屬地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和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按職責分工加強對屬地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各省(區、市)要加強初高中學段藝術教育,探索藝術院校附中與高校藝術人才培養的銜接。加強藝術教育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嚴厲打擊培訓機構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06
完善多級監督制約機制
《指導意見》強調,建立健全省級招委統一領導,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紀檢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共同組成的省級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本地區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
建立健全學校紀檢監察機構、教師、學生和社會多方參與的高校監督檢查工作組,對本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進行全流程的監督。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完善考生申訴和學校仲裁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
07
強化招生信息公開
《指導意見》指出,對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實行中學、高校、地方、國家四級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中學要做好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公示。
高校要及時、準確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學校招生章程、分專業招生計劃、考試工作方案、招生錄取辦法、錄取結果、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
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省級統考辦法、統考合格考生名單、投檔規則、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
教育部建立“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管理服務系統”,加強對高校校考報名、資格審核、辦法公開、結果公示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對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08
加大違規違紀查處力度
《指導意見》明確指出,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和《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規定。
對于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高校要嚴格開展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專業復測,對于審查或專業復測不合格、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考生,要組織專門調查。
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錄取資格的學生以及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
早在2015年12月,魯迅美術學院就以復試成績明顯低于入學考試成績為由,取消了2015年秋季入學4名新生的學籍。
據稱,2015年10月28日和31日,魯迅美術學院在大連校區和沈陽校區分別組織2015年新生進行專業測試復查,經過評卷篩選出初步認定為不合格的新生。這些新生于11月11日參加了二次復試,經魯迅美術學院專業復查評委專家組審核并與考生入學考試試卷比對,結果認定其中4人的復查成績明顯低于入學考試成績。
“魯美經慎重研究,最后決定取消這4名新生的入學資格和學籍,退回原地區。”魯美宣傳統戰部部長劉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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