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間音樂——我國民族樂器的發展
按照表演形式民族樂器可以劃分為獨奏樂器和合奏樂器,最開始民族樂器主要是用來演奏我國各民族的特色音樂。
民族樂器一共可分為吹、拉、彈、打四大類,獨奏樂器有吹奏、彈撥和拉弦三大類,民族樂器中打擊樂一般很少作為獨奏樂器,合奏樂器有清鑼鼓樂、吹打樂、弦索樂和絲竹樂等。
一、民族樂器的特色
勤勞智慧的人民群眾不僅制作了各種各樣的富有地方特色的樂器,更是吸收和借鑒了外來民族的樂器,形成了現在具有民族特色的樂器文化和發展歷史。
民族樂器演奏
我國民族樂器歷史悠久,早在原始社會時期,就已經有了能夠吹奏簡單音節的陶塤、磬、祝和鼓等樂器,到了周代,考古發現記載的樂器有70多種,這些早期的樂器被稱為八音,包括竹、匏、金、木、石、絲、革、土。這也是我國使用時間較長的樂器——八音樂器。
獨奏樂器出現并成為較為重要樂器的時期是在先秦時期,此時期樂器種類繁多且具有一定體系,目前記載的樂器包括編磬、哨、管、琴、瑟、編鐘、鼓、蕭、笙和筑等樂器。
民族樂器比賽
隨著經濟的發展,湖北隨縣出土的戰國時期曾侯乙編鐘,充分說明了樂器制作的水平,并且這套編鐘在律學上達到了很成熟的地步,充分說明了三分損益法的律法。
秦漢時期貿易往來頻繁,國內外各民族的音樂文化交流十分頻繁,大量外來樂器傳入中原地區,至今在民間流傳的合奏樂器也有這一時期從其他民族借鑒改造而來的。
漢魏時期古琴音樂得到發現,出現了古琴文字記譜法,其中《碣石調幽蘭譜》是我國發現最早的古琴指法譜。
隋唐時期隨著歌舞音樂的發展,一些伴奏樂器逐漸成為獨奏樂器,如琵琶,古箏等樂器。
宋代拉弦樂器相當流行,在演奏形式上受到了戲曲和說唱音樂的影響,古琴方式在宋代還形成了三個不同的流派,分別是汴粱、江西和江浙。
元明清時期弓弦樂器盛行,有二胡、四胡、京胡、墜胡和板胡等樂器,這一時期合奏樂開始出現地方特色。琵琶演奏技藝出現新高,古琴在演奏和創作上沒有突破。
近代民間樂器發現比較迅速的有廣東音樂、江南絲竹和北方吹歌等,對民間樂器貢獻比較突出的主要是民間藝人,其中華彥鈞就是以為突出的代表,他創作的二胡曲目有《二泉映月》與《寒春風曲》等,琵琶曲有《昭君出塞》與《大浪淘沙》等。
二、民族樂器創作的曲目
民族樂器創作的過程中,有的曲目名稱和內容有聯系,有的沒有聯系,鏈接民族樂器的原創作品和具體內容對我們今后更加精準地理解音樂有很好的幫助。
1.樂器與表現內容有一定的聯系,比如琵琶曲《十面埋伏》,古琴曲《泛滄浪》等,這些曲目可以通過標題去理解音樂的情感。
2.標題產生音樂,如曲牌《茉莉花》《花鼓曲》《泣顏回》等。
3.樂曲結構或形式為標題,如《六五六》《句句雙》《尺調法鼓段》《八板》等。
三、曲式結構和創作特點
曲式結構分為兩類,分別是單一獨立的曲牌構成的單曲體;多個曲牌連綴或段落連綴構成的套曲。
創作手法主要有變奏體、綜合體、連綴體、循環體等,其中用得比較多的是變奏體。變奏體主要特點為:旋律結構基本保持不變,運用加花、同頭換尾、同尾換頭、改變演奏技巧、變換音區、改變節奏等手法;另一種是改變音樂的速度和節奏;改變旋律的調式和調性,如移調和轉調。
我國民間藝人創作集中體現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式,結構規整,音樂思維發散,根據情節或體裁等藝術形式進行創作,緊密圍繞中心突出特色。
中音在線:在線音樂學習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