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財經政法大學2016年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藝術類專業錄取
藝術類(專業課為美術類科目)考生:河南省生源使用本省美術專業統考成績,江蘇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術專業校考成績。錄取規則為: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相應錄取批次省定分數線的考生,以專業課成績的70%加上文化課成績的30%之和作為總成績,按第一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河南省內將繪畫和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列為一個專業組,錄取時,省招辦對同一組按所含專業計劃數之和的一定比例統一投檔,學校根據錄取規則擇優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同組專業間生源不均時,將生源充足專業所報同意調劑志愿的未錄考生,調劑到同一專業組生源不足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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