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2016 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 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組織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在省招委會和省 教育廳的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管理與監督,各級招生 辦、各招生院校和考點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規定要求做 好有關工作。
二、報名
報考體育、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先辦理普通高考文化課 考試報名手續,后參加專業課考試報名。普通高考文化課報名 工作按《關于做好2016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甘招委發[2015]35 號)規定執行,專業課報名工作按《關于 做好2016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招生工作 的通知》(甘招委發[2016]4 號)和《關于做好 2016 年甘肅省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 [2015]29 號)規定執行。
三、考試
體育、藝術類專業考生均要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 考試和體育、藝術類專業課考試。體育類專業課考試為全省統 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體育類統考),藝術類專業課考 試分為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藝術類統考)和招 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藝術類校考)兩種形式。
(一)體育類統考 體育類統考分為一般身體素質和專項兩部分。一般身體素 質考試包括 100 米跑(70 分)、立定三級跳遠(70 分)和原地 推鉛球三項(70 分);專項考試包括田徑、籃球、排球、足球、 體操、武術等六項,考生可按本人專長選擇其中一項參加考試, 分值為 90 分,體育類統考滿分為 300 分。
(二)藝術類統考 藝術類統考包括美術與設計學類(美術、書法、唐卡)、音 樂學類(聲樂、器樂、理論作曲)、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 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和舞蹈學類,各類考試科目按《2016 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 與影視學類和舞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甘教考院[2015]30 號)執行,各類滿分均為 300 分。 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評分標準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考務管理辦法(試行)》及《全國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省級統一考試評分參考》的通知(教 學廳[2008]15 號)執行,其中統考的本科合格按教育部規定要 求為:3 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 180 分,且其中 2 門科目分別不低 于 60 分。
(三)藝術類校考 外省院校在我省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必須在我省指定的考 點進行。在我省考點組織校考的院校考試工作按《關于印發<甘 肅省省外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校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甘教考院[2015]44 號)執行。 6
四、體育、藝術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一)體育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外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體育類專業 必須使用我省體育類統考成績。
(二)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 高職(專科)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美術與設計學 類統考成績。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美術與設計學類本 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在我省美術與設計學類統考 合格生源范圍內再組織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績。
(三)音樂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 高職(專科)音樂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音樂學類統考成績。 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音樂學類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 考成績,也可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再組織校考,使用本 校校考合格成績。
(四)戲劇與影視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 高職(專科)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戲劇與影視學 類統考成績。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戲劇與影視學類本 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考成績,也可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 再組織校考,使用本校校考合格成績。
(五)舞蹈學類統考成績適用范圍 省內院校的本科(含三本)、高職(專科)和省外院校三本、 高職(專科)舞蹈學類專業必須使用我省舞蹈學類統考成績。
省外符合組織校考條件的院校舞蹈學類本科專業可使用我省統 考成績,也可經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再組織校考,使用本 校校考合格成績。
五、專業成績公布、報送及管理
體育類統考和藝術類統考、校考成績的公布、報送和管理 按照《關于做好 2016 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 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6]4 號)、《關于做好 2016 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甘 教考院[2015]29 號)和《關于印發<甘肅省省外院校藝術類招生 專業校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甘教考院[2015]44 號) 規定執行。
六、計劃編制
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 業目錄(2012 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 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 號)規定編制體育、藝術類專 業招生計劃。
(一)體育類
1.我省體育類專業計劃編制不分體育文、體育理,統一列 為體育類(文理兼收)。在體育類欄目下,直接公布體育類各招 生院校名稱及代碼、專業名稱及代碼以及招生計劃數。
2.使用甘肅省體育統考成績的招生院校體育類專業須分別 按照田徑類,籃球、排球、足球類和體操、武術類三類不同專 項類別進行計劃編制與報送,并在備注中注明使用哪一類專業 成績和分類人數。
3.使用甘肅省體育統考成績的招生院校體育類專業計劃按 8 三個批次進行編制,分別為體育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 體育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體育類高職(專科)批。
4.我省體育類專業人數報考情況及專業分布于 3 月中、下旬 在 甘 肅 省 教 育 考 試 院 網 上 辦 公 系 統 ( 網 址 :http://oa.ganseea.cn)公布,供學校編制計劃參考。招生計 劃編制原則上應按各類報考人數的比例劃分,使招生計劃與報 考人數趨于合理。
(二)藝術類
1.我省藝術類專業來源計劃編制不分藝術文、藝術理,統 一列為藝術類(文理兼收)公布,院校有特殊要求的,在報送 計劃時必須注明。
2.在藝術類欄目下,我省計劃分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院校代 碼及名稱和使用校考成績院校代碼及名稱兩部分公布,其中校 考院校包括分省來源計劃和不分省來源計劃。
3.藝術類使用我省統考成績的專業須分別按照美術與設計 學類(美術、書法、唐卡)、音樂學類(聲樂、器樂、理論作曲)、 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類 專業類別進行計劃編制。其中,使用我省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 術類專業需在備注中注明使用哪一類專業成績。
4.獨立設置的 29 所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 13 所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下簡稱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 院校)和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可不 編制來源計劃,但須編制有關藝術類專業,并在專業備注欄內 注明計劃不分省,方便考生填報志愿。
除上述情況外,其余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 9 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 分省來源計劃。 5.組織專業校考的高校招生計劃與合格生源比原則上應按 1:4 的比例安排。
七、錄取批次
我省體育、藝術類院校及專業分三個批次進行錄取:
(一)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 包括二本及以上體育、藝術類本科專業和藝術類計劃不分 省下達院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二)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 包括體育、藝術類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本科專業。
(三)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 包括所有高校的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
八、志愿填報
體育、藝術類考生須根據《2016 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招 生專業目錄》和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準確填報志愿。
(一)體育、藝術類志愿采取“1+1”順序志愿 報考體育、藝術類院校及專業的志愿采取“1+1”順序志愿 模式,即 1 個第一志愿和 1 個第二志愿。
(二)體育、藝術類志愿填報分兩段進行
1.第一階段為體育、藝術類本科第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 和體育、藝術類本科第二批(三本院校)院校及專業志愿填報, 填報時間:6 月 25 日 20:00 至 6 月 27 日 20:00。
2.第二階段為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院校及專業的 志愿填報,填報時間:8 月 5 日 20:00 至 8 月 7 日 14:00。
(三)體育、藝術類院校及專業網上填報志愿對應文理科類 批次的位置
1.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安排在本科提 前批“特殊類及體育藝術類”欄內填報。
2.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安排在本科二批“普 通類、民族班及體育藝術類”欄內填報。
3.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安排在高職 (專科)批“普 通類、民族班及體育藝術類”欄內填報。
(四)征集志愿 使用統考成績的體育、藝術類各批次均實行征集志愿,征 集 1 次,采取“1+1”順序志愿模式。
1.征集志愿時間 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征集志愿時間: 7 月 16 日 20:00 至 7 月 17 日 8:00。 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征集志愿時間:7 月 31 日 20:00 至 8 月 1 日 8:00。 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征集志愿時間:8 月 19 日 20:00 至 8 月 20 日 8:00。
2.征集志愿范圍
(1)體育類 體育類本科一批線上(文化分數線和專業分數線,下同) 未被錄取和專業課線下 5 分(含 5 分)的考生;體育類本科二 批線上未被錄取和專業課線下 10 分(含 10 分)的考生;體育 類高職(專科)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
(2)藝術類 11 藝術類本科一批線上未被錄取和專業課線下 5 分(含 5 分) 的考生,其中廣播電視編導是線上未被錄取和文化課線下 5 分 (含 5 分)的考生;藝術類本科二批線上未被錄取和專業課線 下 10 分(含 10 分)的考生,其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是線上未 被錄取和文化課線下 10 分(含 10 分)的考生;藝術類高職(專 科)批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
(五)其他有關要求
1.體育、藝術類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既可填報體育、藝術 類院校及專業,也可填報普通文理類院校及專業,但同一批次 (共三個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內只 能選定一類,體育、藝術類志愿不能與普通文理類志愿交叉混 報。
2.藝術類考生在填報使用統考成績藝術類院校及專業志愿 時,每個志愿同一院校只能選擇同一專業方向進行填報,如考 生在一個志愿中同一院校選擇二個(含二個)以上專業方向填 報,以第一專業方向為準。即藝術類考生在一個志愿中同一院 校下只能選擇美術、書法、唐卡、聲樂、器樂、理論作曲、廣 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等 9 個專業方向中的一個 專業方向進行填報。 體育類考生填報體育類專業志愿時,不得跨類填報志愿, 只能選擇自己所考的專項類別填報志愿(田徑類,籃球、排球、 足球類和體操、武術類)。
3.參加全省藝術類統考的考生,即可以填報使用相應專業 統考成績的院校及專業,也可以填報校考合格的院校及專業。
4.只參加院校組織校考合格的藝術類考生只能填報相應校考合格的院校及專業。
5.考生未按要求填報志愿造成的填報錯誤、漏報等失誤, 由考生自行承擔后果。
九、錄取
我省體育、藝術類專業錄取工作實行“院校負責,招辦監 督”的錄取原則,當院校的錄取原則與我省的投檔原則不一致 時,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招 生管理職責》(教學[2016]3 號)規定,院校有職責執行“主管 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院校須按照我 省投檔原則,在已投檔考生中依據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遺 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處理。
(一)錄取分數線確定
1.體育類 體育類專業按照田徑類,籃球、排球、足球類和體操、武 術類三類(不分文理)分別劃定各批次專業和文化分數線。
2.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
(1)根據本校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確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 分數線和文化分數線。
(2)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的文化課成績必須達到我省 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相應專業類別錄取分數線。
3.使用我省藝術類統考成績院校及專業 使用我省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實行分類劃線:按 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舞蹈學類分別 劃定專業和文化分數線進行錄取。
(1)文化分數線。由我省按藝術類專業計劃,參考普通文 13 理科分數線的比例,分類別、分批次劃定。
(2)專業分數線。由我省按藝術類專業計劃,分類別、分 批次劃定。
4.使用藝術類校考成績的院校本科專業(不含獨立設置本 科藝術類院校)
(1)文化出檔線。由我省按藝術類專業計劃,參考普通文 理科分數線的比例,分類別、分批次劃定。
(2)專業分數線。由招生學校按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確定。
5.使用按文化、專業成績一定比例綜合排名錄取的藝術類 院校及專業
(1)使用專業統考成績的院校,在我省文化、專業成績雙 上線基礎上,按學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再確定綜合分數線;
(2)使用校考成績的院校(不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 校),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我省相應類別和批次文化出檔線,并且 在校考專業合格基礎上,按學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再確定分數線。
(二)投檔原則
1.體育類
(1)體育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 第一志愿:一次性投放文化課和專業課達到分數線(“雙上 線”,下同)第一志愿全部考生電子檔案。 第二志愿:按“雙上線”,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以院校招 生計劃缺額數的 100%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2)體育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高職(專科)批 第一志愿:按“雙上線”,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以院校招 生計劃數 1:1.2 投放考生電子檔案。第二志愿:按“雙上線”,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以院校招 生計劃缺額數的 100%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3)征集志愿 第一志愿:按“雙上線”,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以院校招 生計劃缺額數的 100%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第二志愿:按“雙上線”,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以院校招 生計劃缺額數的 100%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2.藝術類
(1)使用我省統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
①藝術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 第一志愿:一次性投放 “雙上線”第一志愿全部考生電子 檔案。 第二志愿:按“雙上線”,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廣播電視 編導專業按文化課從高到低),以院校招生計劃缺額數的 100% 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②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高職(專科)批 第一志愿:按“雙上線”,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廣播電視 編導專業按文化課從高到低),以院校招生計劃數 1:1.2 投放考 生電子檔案。 第二志愿:按“雙上線”,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廣播電視 編導專業按文化課從高到低),以院校招生計劃缺額數的 100% 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③征集志愿 第一志愿:按“雙上線”,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廣播電視 編導專業按文化課從高到低),以院校招生計劃缺額數的 100% 15 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第二志愿:按“雙上線”,專業課從高到低排序(廣播電視 編導專業按文化課從高到低),以院校招生計劃缺額數的 100% 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2)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 第一志愿: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經我省備案,文化課成 績達到我省相應專業、批次出檔線的第一志愿全部考生電子檔 案。 第二志愿: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經我省備案,文化課成 績達到我省相應專業、批次出檔線的第二志愿全部考生電子檔 案。
(3)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 第一志愿: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經我省備案的第一志愿 全部考生電子檔案。 第二志愿:一次性投放校考合格且經我省備案的第二志愿 全部考生電子檔案。
(三)錄取辦法
1.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本科專業錄取采用不分文理一 次性投放考生檔案的形式,其條件是:
①校考專業合格,并在 規定時間內在我省備案專業合格考生名單;
②考生填報該院校 為第一志愿;
③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統考本科合格。 省教育考試院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前將報考第一志愿的考生 文化成績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須按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 擬錄取,于 7 月 5 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和錄取原則報省教育考試 院。擬錄取考生數據通過網絡報送省教育考試院(甘肅省招生信 16 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oa.ganseea.cn),同時紙質版加蓋公 章和負責人簽字后郵寄省教育考試院。
2.使用校考專業成績的本科院校(不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 類院校)本科專業錄取采用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放考生檔案的形 式,其條件是:
①校考專業合格,并在規定時間內在我省備案 專業合格考生名單;
②達到我省該批次相應專業類別文化課錄 取控制分數線;
③考生填報該院校為第一志愿;
④報考美術類專 業的考生我省統考本科合格。
省教育考試院于 2016 年 7 月 5 日將報考第一志愿的考生檔 案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進行錄取,于 7 月 10 日前將錄取原則蓋章后報省教育考試院。
3.使用我省體育、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本科一批院校 (二本及二本以上)采用雙上線,不分文理一次性投檔的形式, 其條件是:
①均達到我省該批次相應專業統考和文化課錄取控 制分數線;
②考生填報該院校為第一志愿。 院校接收考生檔案后, 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招生章程 錄取考生,并將未錄考生檔案及時退回,以便考生電子檔案進 行第二志愿的運轉。
4.使用我省體育、藝術類統考成績的本科二批院校(三本 院校)采用按計劃比例投檔的形式,由院校擇優錄取。
5.使用我省體育、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高職(專科) 專業采用按計劃比例投檔的形式,由院校擇優錄取。
6.對投檔比例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須根據其招生章程中 的有關規定,在院校所在錄取批次開檔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省 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投檔。
(四)其他 藝術類考生在參加藝術類專業投檔時,不享受其他照顧性 政策。
十、違規處理
各級招辦、各考點和招生院校要對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 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 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 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 號)進行處理。嚴厲打擊徇私 舞弊和弄虛作假行為,對涉嫌舞弊、造假的考生,一經查實, 堅決取消錄取資格,已入校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 或學籍,相關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十一、聯系方式
聯 系 人:何 鵬 何長福
單 位: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
通信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雁寧路 399 號
郵政編碼:730010
甘肅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oa.ganseea.cn
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址:http://www. ganseea.cn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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