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yè)校考安排
校考
1.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yè),聯考未涉及的藝術類本、專科專業(yè),經我省招生委員會批準后,可組織校考。其中我省聯考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yè),招生院校須在我省專業(yè)聯考合格(美術類本科專業(yè)須我省美術類專業(yè)聯考本科合格)的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
2.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yè)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yè),招生院校若有專業(yè)要求,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校考,我省不統一組織專業(yè)聯考。
3.對于我省聯考類別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yè),如學校有特殊選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應類別專業(yè)聯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績的,須經省招生委員會批準同意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4.經批準在河北省設立校考點的院校,其專業(yè)考試統一安排在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yè)學院進行。按教育部規(guī)定,考試時間從2016年2月14日開始。
5.如果考生報考的院校(專業(yè))在河北省設點進行專業(yè)考試,則考生只有在河北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有效,對在其他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不予承認。
6.招生院校組織校考的專業(yè),其考試時間、地點,由招生院校負責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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